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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板材稀土铝锌硅四元合金锭稀土、加工费、运输费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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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成都板材稀土铝锌硅四元合金锭稀土、加工费、运输费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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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3-0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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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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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板材稀土铝锌硅四元合金锭稀土、加工费、运输费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本采购项目成都板材稀土铝锌硅四元合金锭稀土、加工费、运输费(PGCDBCHGXHD23063056552)采购人为攀钢集团成都板材有限责任公司供销管理室,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项目名称:成都板材稀土铝锌硅四元合金锭稀土、加工费、运输费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不转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3.2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1)生产型营业执照3.3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生产型注册资金:1650.0(万元)及以上3.4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新进供应商年供货能力不能低于10000吨,须提供该品种近三年国内同类型钢厂不少于5000t供货业绩证明以及年供货能力声明,否则,按废标处理;采购方保留现场审核的权利。3.5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其他要求:本次采购要求申请人须具备资质要求如下:本次询比要求询比申请人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能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等复印件。询比申请人注册资金要求:生产型供应商≥1650万元,不接受流通性供应商参与报价。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的物招标中同时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未在采购方禁入名单(含黑名单)内,凡名单内的单位参与报价的,作否决处理。新进供应商年供货能力不能低于10000吨,须提供该品种近三年国内同类型钢厂不少于5000t供货业绩证明以及年供货能力声明,否则,按废标处理;采购方保留现场审核的权利。3.6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4. 采购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6月30日21时00分至2023年07月11日13时45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 响应文件的递交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11日13时45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 、上发布。7. 联系方式采购人:攀钢集团成都板材有限责任公司供销管理室招标公司: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成都招标部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弥牟镇工业开发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沙湾路266号联系人:罗倩联系人:熊仲夏电话:028-89303535电话:028-87708896 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询比项目设有预测价,预测价作为评审委员会评审的重要参考。 2、授权评审委员会按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推荐成交供应商。 3、成交原则如下: 3.1、经评审委员会评审,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能够满足询比文件规定的技术、质量、交货期、交货地点、服务、付款条件等要求,供应商报价合理,采购方与总价最低不高于预测价的成交单位直接成交。为保证正常生产及保供安全需要,新进供应商的成交数量不得超过采购总量的5%;如新进供应商为直接成交单位,成交候选供应商则相应调整为2名,余量95%与报价最低的合格供应商协商,若报价最低的合格供应商不跟价(单价),余下数量另行采购;新进供应商只能取一家。 3.2、若投标价一致且报价低于预测价时,按报价供应商报价时间先后排序,报价时间在先者成交; 3.3、若最低报价超过预测价,由评审委员会按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要求总价最低的供应商进行优惠报价,如优惠后报价低于预测价,则推荐成交,如优惠后报价仍超过预测价,由评标委员会给出结果,交委托方定标确认。 4、响应方不足2家则直接流标。产品有无特殊加工要求:按产品技术要求。建议中标家数:1家,如有新进供应商则调整为2家。 2023年06月30日 公章Epo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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