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大运河非遗文化园GZ139地块一期项目财政复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扬州市文汇西路162号联合广场B座30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139-CZFS-2023001号
项目名称:大运河非遗文化园GZ139地块一期项目财政复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工程结算审计复核送审金额约为2.21亿元。
(2)本项目报价不参与竞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费率即可。
复审审计费用由基本费和效益费组成:基本费收取采取下表计算标准,不实行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效益费按照审计净核减额的6%计算,复审审计费用=(复核送审金额*0.4‰+复核核减额*6%)。
复审费用计算标准
| 收费类型
| 收费基数
| ≤200万元
| ≤500万元
| ≤1000万元
| ≤5000万元
| ≤1亿元
| ≤5亿元
| ≤20亿元
|
| 基本收费
| 送审决算额
| 2.0‰
| 1.8‰
| 1.2‰
| 1.0‰
| 0.7‰
| 0.4‰
| 0.2‰
|
| 效益收费
| 核减额
| 6%
|
说明:复审审定额在原审定额基础上超出±3%(景观绿化±4%),原一审中介机构承担复审费用并清退出服务名录。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至项目完成出具审计报告之日止,具体按照扬景管【2022】101号文件《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响应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土建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有效期内)(提供注册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3年04月-2023年06月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05日 至2023年07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扬州市文汇西路162号联合广场B座308室
方式:现场登记领取,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文汇西路162号联合广场B座3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文汇西路162号联合广场B座3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工等服务的供应商,以及本项目前期其他咨询服务单位(如工程咨询单位、概预算编制单位、审标单位、跟踪审计单位、结算审计单位、招标代理单位等)和施工单位均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本次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
2、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根据苏财购(2020)52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
4、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供应商须自行查勘现场,合理报价,所有风险供应商自行承担。
5、本次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版响应文件1份(U盘形式,单独密封、随纸质响应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审计局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长春路7号
联系方式:刘静娴 0514-871958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文汇西路162号联合广场B座308室
联系方式:顾娟139219012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娟
电 话: 1392190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