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靖县船场镇西坑村游泳池建设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农垦大厦11楼1110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ZJ采字[2023]靖0017号
项目名称:南靖县船场镇西坑村游泳池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5.0581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4.2534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
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谈判保证金
|
| 1
| 1-1
| 南靖县船场镇西坑村游泳池建设工程
| 1(项)
| 1350581
| 否
| 1350581
| 0
|
合同履行期限:按谈判文件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谈判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明细 描述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供应商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 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响应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响应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 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须为原件。※响应人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06日 至2023年07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农垦大厦11楼1110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农垦大厦11楼1110室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农垦大厦11楼1110室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靖县船场镇西坑村民委员会
地址:漳州市南靖县船场镇
联系方式:陈先生/138608239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伦中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农垦大厦11楼1110室
联系方式:小王、小胡 18459647600、181500436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王、小胡
电 话: 18459647600、18150043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