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油田招标投标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
投
标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拟
在
建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供
应
商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新
闻
室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甘肃天水市麦积区甘泉玉兰小镇(文化旅游区)建设项目锅炉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甘肃天水市麦积区甘泉玉兰小镇(文化旅游区)建设项目锅炉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甘肃
发布时间:
2023-07-05
详细内容:

甘泉玉兰小镇(文化旅游区)建设项目锅炉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由天水市麦积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麦发改[2020]20号文批准建设。中正恒基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天水分公司受天水聚信城镇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的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招标项目的内容
1.1工程名称:甘泉玉兰小镇(文化旅游区)建设项目锅炉采购及安装项目
1.2建设地点:天水市麦积区甘泉镇玉兰村
1.3建设规模:4台燃气热水锅炉的采购及安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4资金贷款及自筹
1.5工程概算投资:约170万元
1.6 计划工期:2023年8月5日至2023年11月3日,总工期90日历天。
1.7招标范围:设备供货、安装、调试、环保验收、技术资料交付、售后服务等一切相关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锅炉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授权的代理商。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时,须具备特种设备(锅炉)B级及以上制造许可证资质。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须提供生产厂家(锅炉生产厂家)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原件)且锅炉生产厂家具有特种设备(锅炉)B级及以上制造许可证资质。
2.2凡有意参加者请于 2023年7月5日17时00分至2023年7月10日17时00分在中正恒基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天水分公司(天水市麦积区兴陇路5号1栋双水岸)报名。
2.3投标人报名应提供的证明文件:生产商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B级或以上(含B级)锅炉制造许可证;代理商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生产厂家(锅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证明文件为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及法人自发布公告至开标日时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cn)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证明:信用中国(

三、招投标公告发布时限和报名地点
3.1获取时间:2023年7月5日17时00分至2023年7月10日17时00分。
3.2 获取地点:中正恒基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天水分公司(天水市麦积区兴陇路5号1栋双水岸)。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6日10时00分。
4.2 递交地点:天水市麦积区山水苑酒店8楼会议室。
4.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省经济信息网站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水聚信城镇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兴陇路5号2栋
联系人:杨丽丽
电话:15693840316
招标代理机构:中正恒基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天水分公司
地址:天水市麦积区兴陇路5号1栋双水岸
联系人:杨玲
联系电话:0938-8571158
日期:2023年7月5日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请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油田招标投标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