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套损井治理--冀东油田套损井防治管理与评价方法研究
2023年套损井治理--冀东油田套损井防治管理与评价方法研究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套损井治理--冀东油田套损井防治管理与评价方法研究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冀东油田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冀东油田分公司下拨科研经费,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随着油田开发年限的增加,套损井数逐年增多,套损井管理和分析工作主要采用人工方式,存在“工作量大、效率低下、各人之间判识和分析手段不统一且结果偏差较大”等问题,严重制约了油田套损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开展冀东油田套损井防治管理与评价方法研究,可以通过平台需求分析、系统设计、数据库设计、软件功能开发等工作,解决各人之间判识和分析手段不统一、结果偏差大问题,提高套损井管理和套损分析的工作效率,为冀东油田套损井管理、套损分析、套损防制措施制定提供技术保障。
2.2 招标范围:
服务范围及内容主要包括平台需求分析、系统设计、数据库设计、软件功能开发、功能测试、安装培训、运行维护等工作,主要功能模块包括:基础数据管理、套损审核认定、套损治理方案决策、套损井统计分析等。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
2.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45万元,含增值税;
2.5 标段划分:R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合格有效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1)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认证;
(2)具有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3.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 style="box-sizing: inherit;">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style="box-sizing: inherit;">③承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④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4.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财务状况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
成立日期晚于2022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5.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本科学历,具备套损井防治相关研究经历(提供盖甲方公章的证明材料)
项目组其他研究人员:数量不少于2人,具备套损井防治相关方面研究经历(提供盖甲方公章的证明材料)。
以上人员为本企业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
3.6.其他要求:
投标人做出书面承诺,保证参与投标的技术团队(尤其是技术负责人及技术骨干)在后续合同签订、项目研究过程中不能随意变动,从而保证中标项目的研究水平和质量。
3.7.服务承诺:
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函:①保证所提供软件,招标方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标的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 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投标人须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和费用。②在近三年内无任何知识产权纠纷。
3.7.联合体要求: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5日18:00:00时至2023年7月10日18:59:59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style="box-sizing: inherit;">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现阶段建议购买招标文件时采用个人网银支付)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增值税发票相关信息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
标函费发票在项目开标完成后,由经济运行中心统一上报开具。标函费发票分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特指一般纳税人)两种,请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选择所需发票种类,并确保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信息准确。平台信息务必与需要开票信息一致,请勿在平台中填写邮寄地址电话或者填写分公司信息却需开具总公司信息等错误的开票信息,线下购买标书的投标人信息如果有变化或者第一次参与线下投标,需发送新的开票信息至wangting2010@邮箱,如没有及时修改平台开票信息或者没有及时发送新的开票信息,因潜在投标人提供信息有误导致发票信息错误,责任自负。
如需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特指一般纳税人)。第一次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将本单位一般纳税人证明电子版发至wangting2010@邮箱,如没有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的默认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已开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需要再发一般纳税人证明。如未及时提供开票信息或者不提供开票信息的默认开具收据。咨询电话:0315-8766234。
投标人如需邮寄发票请提供免责声明,内容如下:(1)投标人名称;(2)项目名称;(3)标函费发票金额;(4)邮件到付,丢失损坏后果自负;(5)邮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6)加盖公章。免责声明材料加盖公章扫描件发至kfjs_zyl@邮箱。咨询电话:0315-8766103。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含电子版图纸、含税),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19日 8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公司 | 招标机构:冀东油田招标中心 |
地 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光明西里 | 地 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光明西里51号甲区冀东油田第二科研楼409室 |
邮 编: / | 邮 编: 063000 |
联 系 人: / | 联 系 人:党女士 |
电 话: / | 电 话: 0315-8768531 |
传 真: /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dxw9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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