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雕塑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酒泉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KHYLL-G1054(01)
项目名称:雕塑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38.125676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8.125676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8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8月20日计划总工期:2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06日 至2023年07月12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酒泉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方式:酒泉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纸质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雕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雕塑建设项目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2023-JKHYLL-G1054(01)
2.2建设地点: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主要包括土方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等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的施工。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8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8月20日
计划总工期: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的施工。
2.6招标控制价:大写:人民币叁拾捌万壹仟贰佰伍拾陆元柒角陆分、小写:¥381256.76元。
2.7资金上级拨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装饰装修二级及以上资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以上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且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持有新版带二维码的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可不再提供安全员岗位合格证书)。
3.2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须提供本项目班子人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机械员)六个月(2022年12月至2023年5月)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附项目班子成员(含身份证号)社保花名册(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和投标单位印章),已退休人员退休证书,投标人投标时请在电子投标文件采用扫描件上传。
3.3 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当年至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4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在线查询截图和承诺书)。
3.5本项目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统一项目的招标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产地为同一地址的,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对存在围标串标、虚假投标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经调查属实的,根据违规情形和性质,根据军队相关文件,给予1年、2年、3年、终身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措施。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新版酒泉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2023年7月6日-2023年7月10日,请投标人在该有效时间内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投标登记并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
6.招标公告公示期:2023年7月6日-2023年7月10日。
7.网上开标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本项目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纸质标”进行开标,在开标前24小时内,投标人可通过网络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官网进“电子交易系统-纸质标”线上递交规定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该项目“线上签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注:具体操作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事指南-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指南。
技术支持: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服务电话:4006131306
7.2网上开标时间:2023年7月26日上午09时00分;
7.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7月26日上午09时00分;
7.4开标系统网址: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纸质标;
7.5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文件;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应当报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将该投标人计入失信人员名单并进行网上通报,限制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7.6本项目投标文件制作使用“电子标书制作工具”。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军队采购网、发布。
9.中标单位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7日内全员进场,并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及六大员的相关资质证件(原件)交至招标人处,直至本工程完工后退还,项目管理机构成员须施工全过程在职在岗,招标人实行定期抽查制度,有人证不一或脱岗,招标人将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备注:自2016年7月1日起,投标人必须提供含有二维码的资质证书,无二维码的旧版资质证书无效。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如无法提供原件的,投标人须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二维码核实真伪,若扫描的二维码与复印件相一致,则该复印件视同于原件。
10.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8893374777
邹先生 联系电话:13167871643
采购管理部门:0937-2341131/0937-2341132
纪检监督部门:0937-2341152/0937-2380232
招标代理机构:中海建国际建设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翠福园二号楼1-102号
联 系 人:于忠文 刘忠德
电 话:15209371431 18054110992
邮 箱:295357681@
11.质疑答复
根据相关规定,提出质疑供应商须为参与质疑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时间未超过规定质疑时间,提出质疑应当以事实为依据,做到证据可靠有效、事实清晰明确。
经受理部门查实,供应商不符合投诉条件、不按程序质疑投诉恶意投诉,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军队采购有关规定,给与相应处罚(视违规事实、性质、危害程度、主观态度等因素,给与1年、2年、3年、终身禁止参加军队采购)。
2023年7月5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
联系方式:王先生188933747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海建国际建设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翠福园二号楼1-102号
联系方式:于忠文 刘忠德15209371431 180541109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18893374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