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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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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联和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委托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对联和街2023年综合减灾“三位一体”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DZH-2023-0049
二、采购项目名称:联和街2023年综合减灾“三位一体”建设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695,880.00元;
四、最高限价:人民币695,880.00元
五、采购需求:
1.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标的内容概况:联和街2023年综合减灾“三位一体”建设项目;数量1项;最高限价:人民币695,880.00元;
(2)简要采购要求:主要对玉树、联和、科翔、华沙4个社区开展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十个有”建设,对科翔社区建设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另外,针对2022年建设情况,补充龙华、金峰园、富春3个社区的防灾减灾手册;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2.其他:
完成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01日前完成项目建设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若属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不同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作为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6.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八、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7月5日至2023年7月1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光谱西路3号研发楼西门4楼)
方式:(1)现场报名:供应商携带报名资料至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黄埔区光谱西路3号研发楼西门4楼)进行购买,缴纳标书款后,即可成功获取电子招标文件。(2)报名资料及标书款缴纳账号详见下述“(一)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300/包组,售后不退。
(一)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3《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详见附件)。
1.4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2023年7月18日14:00:00至14:30:00
2.已成功办理招标文件获取登记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7月18日14:30:00。
十、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详细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光谱西路3号研发楼西门4楼)。
十一、磋商时间:2023年7月18日14:30:00。
十二、磋商地点: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详细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光谱西路3号研发楼西门4楼)。
十三、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四、联系事项:
(一)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光谱西路3号研发楼西门4楼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0-31609853
传真:/
邮编:510700
(二)采购人: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联和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黄陂新村东二街15栋
(三)联系人:黄小姐
(四)联系电话:020-87599606
传真:/
邮编:510520
附件: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
黄埔区联和街道办事处
2023年7月5日
附件下载:附件: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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