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1012023000633
二、项目名称:天府院区三期窗帘等物资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 成都华尔道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成都市武侯区核桃堰路51号1栋3单元5层13号 | 1,10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货物类(成都华尔道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 1 | 室内装具 | 天府院区三期窗帘等物资采购项目 | 布鲁克、布鲁克、布鲁克、ARCHIBALD、ARCHIBALD、ARCHIBALD、ARCHIBALD | ZA-1、A-1、GL-1、CS-1、JL-1、GD-1、GD-2 | 1(批) | 1,100,000.00 | 1,10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余东洋(采购人代表)
、
蒋光林
、
张鑫
、
王叶菲
、
王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由中标人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288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品目:室内装具;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成都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28-61882648。
地址:成都市锦城大道366号。
采购计划号:51010023210200017971[2023]02072;
供应商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标的名称及报价信息详见附件“报价明细”
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折扣率50%( 说明:开标一览表中,第一中标候选投标报价小写:折扣率55% ,大写:百分之伍拾。根据招标文件第七章3.8.4(二) 的规定,报价修正为:小写:折扣率50%,大写:百分之伍拾),第二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折扣率64% ,第三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折扣率6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
地址:
成都市双流区双兴大道1188号
联系方式:
李老师,028-606777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联系方式:
徐先生,131118817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先生
电话:
13111881737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07月05日
相关附件:
天府院区三期窗帘等物资采购项目招标文件(2023061601).rar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报价明细.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