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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宁明县妇幼保健院2023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7日 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ZC2023-C1-220101-GXDY
项目名称:宁明县妇幼保健院2023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总金额(元):1338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宁明县妇幼保健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一台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宁明县妇幼保健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一台
最高限价(如有):800000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安装验收完成。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宁明县妇幼保健院超声刀一台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宁明县妇幼保健院超声刀一台
最高限价(如有):150000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安装验收完成。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宁明县妇幼保健院全年龄超声骨测量仪一台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宁明县妇幼保健院全年龄超声骨测量仪一台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安装验收完成。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宁明县妇幼保健院灭菌器各一台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8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宁明县妇幼保健院灭菌器一台
最高限价(如有):88000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安装验收完成。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分标1、2、3、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按桂财采〔2021〕7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后附)或者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分标1、2、3、4】
竞标人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按《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视频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第8号令)医疗器械分类管理要求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06日至2023年07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7日 15: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7月17日 15:00(北京时间)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采购意向公示链接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5.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逾期的质疑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6.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明县妇幼保健院
地 址:宁明县城中镇中华西街93号
项目联系人:梁必明
项目联系方式:0771-86299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金湖北路58-2金庆盛酒店7楼
项目联系人:邱丽桂
项目联系方式:0771-5533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