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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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居民垃圾分类工作试点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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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2023-07-3 |
| 2、项目名称: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居民垃圾分类工作试点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5,4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5400000元 |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 1 | 平公资采2023669号-1 | 第一标段 | 5400000 | 5400000 | 是 | 5400000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5400000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项目概况:湖光社区、长安社区辖区内22个居民小区,约一万户居民作为示范区垃圾分类和厨余垃圾收处置工作试点。5.2采购内容:本项目主要为在试点区域对居民设置垃圾分类相关运营的宣传、巡检、前期指导、分类、收运处置等。实行垃圾分类项目整体运营(操作培训、巡检服务等服务工作),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3服务期限:3年5.4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5.5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5.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 6、合同履行期限:3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须提供相关有效声明材料。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也可提供电子证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5)须提供2022年6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养老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若为企业网银缴纳,企业网银缴纳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6)提供本公告发布日之后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页面加盖单位公章;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7)供应商须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资料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包括上报主管部门,采购人有权在任何时间对其真实性进行核实,供应商对核实须配合(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8)拟派委托代理人(如有)及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及2022年6月以来任意1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或查询网页及查询途径,若网站出现故障或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证明);注: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3年07月07日 至 2023年07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 |
| 3.方式:供应商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3年07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3年07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及《平顶山市新城区管委会》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2、各投标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在线提出质疑(异议)、投诉。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3、监督部门1:平顶山市新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00769496367B联 系 人:焦女士联系电话:0375-2667637监督部门2:平顶山市新城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00744073608N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375-2667158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平顶山市新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龙翔大道西段 |
| 联系人:宋先生 |
| 联系方式:0375-6170027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1009号宏业商务中心三楼 |
| 联系人:张先生 |
| 联系方式:0375-2193699 15617378903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
| 联系方式:0375-2193699 156173789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