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油田招标投标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
投
标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拟
在
建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供
应
商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新
闻
室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石狮市食品有限公司肉品加工厂电梯及安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石狮市食品有限公司肉品加工厂电梯及安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全国
发布时间:
2023-07-06
详细内容:
项目概况 肉品加工厂电梯及安装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泉州市坪山路正路商务大厦后楼四楼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ZC20230606



项目名称:肉品加工厂电梯及安装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96.26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6.2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中源(福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肉品加工厂电梯及安装服务采购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ZYZC20230606。

2、预算金额: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预算金额

投标保证金

1

1-1

肉品加工厂电梯及安装服务采购项目

4台

962600.00

9626.00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本项目)。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明细

描述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所投电梯制造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B级或以上资质。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23年7月6日起至2023年7月13日(5个工作日)止。

7、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报名期限内,请于2023年7月6日起至2023年7月13日17时30分前通过石狮市国有企业资源交易平台(

8、开标时间:2023年7月27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石狮市国有企业资源交易平台(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龙福小区C区4栋23号湖滨街道长福警务室楼上)

10、投标文件的递交:

10.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7月27日09: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截止时间前通过石狮市国有企业资源交易平台标书软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10.2 逾期递交或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10.3 本平台所有项目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此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石狮市国有企业资源交易平台下载软件后在线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投标人必须严格操作规程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书进行固化加密和上传,交易系统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有关投标的操作规程详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相关使用 说明或电话咨询客服(联系电话 :0595-88760010)

10.4 签到、解密:投标人参与投标、加密、解密都需提前在电脑上安装好“凯特驱动安装包、电子签章服务安装包、平台软件安装包”。驱动安装包皆在“下载中心”中。投标文件递交指定网址后,投标人务必要进入项目开标大厅,运用“投标文件固化”所使用的 CA 数字证书及投标报名号,完成投标文件的签到解密(解密时长为 30 分钟),开标前进行签到。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使用 CA 数 字证书(解密 ca 数字证书需与加密 ca 数字证书为同一介质,方为有效。)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 签到、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CA及电子印章办理请参照石狮市国有企业资源交易平台上( CA,如因未及时办理 CA导致未能进行项目投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石狮市国有企业资源交易平台,联系电话:0595-88760010。

11、凡对本次招标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邮件或来人与我司联系,联系人:骆先生、联系电话:0595-28962900、邮编:362000、邮箱:fjzyzb@。采购人:石狮市食品有限公司、联系人:许先生,联系电话:13805915221。

12、公告内容发布于石狮市国有企业资源交易平台( )、(

1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口头质疑或质疑期限届满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14、采 购 人:石狮市食品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13805915221

招标代理机构:中源(福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坪山路正路商务大厦后楼四楼

联 系 人:骆先生 联系电话:0595-28962900

E-Mail:fjzyzb@

备注:购买招标文件支付宝帐号:13506948008(通过网上购买的投标人须将投标人名称,投标代表人、联系方式、邮箱等报名信息发送至我司电子信箱并致电我司确认)。

中源(福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0二三年七月六日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06日 至2023年07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州市坪山路正路商务大厦后楼四楼



方式:购买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石狮市国有企业资源交易平台(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龙福小区C区4栋23号湖滨街道长福警务室楼上)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石狮市食品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石狮        



联系方式:许先生 138059152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源(福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坪山路正路商务大厦后楼四楼            



联系方式:0595289629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先生



电 话:  259528962900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请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油田招标投标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