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闽侯县青口镇福晟-青城壹品商业用房租赁项目(四次招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闽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闽侯县甘蔗滨江西大道1号启航滨江花园7#3103)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MY2023-020
项目名称:闽侯县青口镇福晟-青城壹品商业用房租赁项目(四次招标)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招标内容一览表
|
|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招标要求
| 坐落位置
| 建筑面积
| 租赁期限
| 租金最低限价
| 投标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
|
| 1
| 闽侯县青口镇福晟-青城壹品商业用房租赁项目(四次招标)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与要求
| 闽侯县青口镇祥宏南路515号
| 合计约9997.92㎡
| 10年
| 289573元/月
| 100万元
| 3个月租金
|
注:本项目为一个合同包,不允许投标人选项进行投标。
免租期:免租期3个月(免租期起算点以合同签订之日算起)。
租金递增:签订合同满三年后,从第四年起每三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
报价要求:最低限价见上表,投标人报价低于上述租金最低限价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投标报价须为整数,以元为报价单位,不得出现小数。填写字迹要清晰,字迹模糊不清或无法辨认或涂改视为无效报价。
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季度缴纳,签订合同前缴纳3个月租金为履约保证金,当免租期届满日前采取先缴后用的方式再缴纳3个月租金,此后每3个月作为缴纳租金期,中标人应在缴纳租金当期的第一个月10日之前按期付清并存入指定账户。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改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标准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合同履行期限:10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合法经营资质及经营能力,营业范围为商业管理,且实到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500万元)人民币;2、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注解:①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②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的(不含投标截止当月)依法缴税的证明材料;③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的(不含投标截止当月)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07日 至2023年07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闽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闽侯县甘蔗滨江西大道1号启航滨江花园7#3103)
方式:报名需要提供的资料:企业参与报名的需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加盖企业公章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闽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闽江一号7#3103)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侯县青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青口镇
联系方式:金先生180597167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闽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闽侯县甘蔗街道闽江一号7#3103
联系方式:王工17705013812、0591-878628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 17705013812、0591-87862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