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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亚市2023年公务用车集中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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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亚市2023年公务用车集中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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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3-07-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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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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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三亚市2023年公务用车集中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 1500000.00元三亚市2023年公务用车集中采购项目(第二包)(SYZFCG-2023-08(第二包)): 900000.00元三亚市2023年公务用车集中采购项目(第三包)(SYZFCG-2023-08(第三包)): 4320000.00元采购需求:
三亚市2023年公务用车集中采购项目一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三亚市2023年公务用车集中采购项目(第一包)(SYZFCG-2023-08(第一包)): 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交付三亚市2023年公务用车集中采购项目(第二包)(SYZFCG-2023-08(第二包)): 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交付三亚市2023年公务用车集中采购项目(第三包)(SYZFCG-2023-08(第三包)): 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交付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三亚市2023年公务用车集中采购项目(第一包):否三亚市2023年公务用车集中采购项目(第二包):否三亚市2023年公务用车集中采购项目(第三包):否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支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等优惠措施,详见采购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和社会保障金缴费凭证,零纳税须提供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 3.5、在“信用中国”网站(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3.7、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在招标文件中附带格式文本,按照信用承诺内容进行承诺。 3.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声明函); 3.9、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提供非进口产品投标声明)。 注: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7月07日00时00分至2023年07月14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 /ggzy/)中登记企业信息 , 然后登陆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2)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GPZ):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工具(在 非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不是.GPZ):必须使用电子签章工具(在 (3)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电子标:投标书为GPT格式;非电子标:投标书需上传PDF加密压缩的rar格式); (4)开标的时候必须携带加密锁(CA数字认证锁)和光盘、U盘拷贝的电子版投标书。 (5)本项目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三亚市 (6)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创建一流营商环境2021年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府办〔2021〕44号)和《三亚市金融发展局关于印发<创建一流营商环境“获得信贷”指标2021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三亚市在探索开展“政采贷”业务,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与采购单位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向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的3家银行(中信银行三亚分行、兴业银行三亚分行和浦发银行三亚分行)的公司业务部申请信用贷款。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三亚市月川中路2号联系方式:0898-8825056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三亚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三亚市吉阳区新风街259号联系方式:0898-8825060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梁友静电话: 0898-882506064.招投标监督部门联系方式招投标监督部门:三亚市财政局电话: 0898-88869948三亚市政府采购中心2023年07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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