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某单位2023-2025年主副食品配送服务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599号第八层803单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VGBRXF-F1002
项目名称:某单位2023-2025年主副食品配送服务招标项目
预算金额:7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2023-2025年主副食品配送服务招标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VGBRXF-F1002
三、项目概况:
| 包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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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某单位2023-2025年主副食品配送服务招标项目
| 详见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广东省广州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结算金额达到当年合同金额时结束,合同一年一签,共两年。服务期限内,质量考核达到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才有资格进行第二年的合同签订。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第二年续签资格。
| |
|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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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预算:750000.00元/年,共两年;
2.最高限价:750000.00元/年,共两年;
3.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应当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军队单位不作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资格证明文件中如有两个以上名称的,应当提供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其为同一单位书面证明材料;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可以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21年或2022年完整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应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纳税证明的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社会保障金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四)未被(
(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7月6日至7月13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599号第八层803单元。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6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renjunhua@。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收款账号信息:(公对公转账)
收款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收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0200049619200362296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7月28日9时3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7月28日10时00分。
(三)投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599号8楼803单元(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7月28日10时00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599号8楼803单元(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八、现场踏勘:不组织。
九、标前答疑会:不组织。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
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工/廖工
移动电话:18925600971/17875039025
邮箱:renjunhua@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599号第八层803单元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李助理
移动电话:1342238196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结算金额达到当年合同金额时结束,合同一年一签,共两年。服务期限内,质量考核达到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才有资格进行第二年的合同签订。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第二年续签资格。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应当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军队单位不作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资格证明文件中如有两个以上名称的,应当提供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其为同一单位书面证明材料;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可以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21年或2022年完整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应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纳税证明的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社会保障金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四)未被(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06日 至2023年07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599号第八层803单元
方式: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renjunhua@。收款账号信息:(公对公转账) 收款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收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0200049619200362296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599号8楼803单元(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
联系方式:李助理 134223819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599号第八层803单元
联系方式:郑工/廖工 18925600971/178750390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工/廖工
电 话: 18925600971/17875039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