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 项目概况
清丰县2023年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暨“雪亮工程”建设提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清采公开-2023-14 |
| 2、项目名称:清丰县2023年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暨“雪亮工程”建设提升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8,693,900.00元 |
| 最高限价:8693900元 |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 1 | E4109005080D02695001001 | 清丰县2023年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暨“雪亮工程”建设提升 | 8693900 | 8693900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采购内容:包括综治信息化变更、增加、社区综治中心建设、乡村级综治中心提升、一类视频监控点位建设、三类视频监控资源联网应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3、质量要求:合格4、质保期:1年5、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包 |
|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财库〔2020〕46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给予小微型企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2、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为法人的,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为其它组织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为法人的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为其它组织和自然人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如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则不需要提供其它财务状况报告;(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作出承诺)?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度任意一个月份的税收缴纳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公司成立不满三个月不需提供)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自拟)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3年07月07日 至 2023年07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3.方式: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3年07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3年07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中共清丰县委政法委员会 |
| 地址:河南省清丰县综合办公楼 |
| 联系人:陈学功 |
| 联系方式:13213932055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华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开封市郑开大道与集英街交叉口开元上城6号写字楼901-907 |
| 联系人:郭明 |
| 联系方式:0393-6658589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郭明 |
| 联系方式:0393-66585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