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西吉县火石寨乡石山村卫生室中医阁建设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泽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北京路与幸福路交叉口华城国际小区营业房130号)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ZL-2023(采)-014号
项目名称:西吉县火石寨乡石山村卫生室中医阁建设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项目名称
| 标段内容
| 数量
| 具体内容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西吉县火石寨乡石山村卫生室中医阁建设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其它医疗设备
| 1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189000.00
|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或按采购单位要求供货和提供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均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请参照宁财(采)发〔2021〕22号文《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执行。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证书副本;(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非法人参加的供应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7)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的查询结果为准;(8)本采购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作为资格条件。(货物类: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类: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工程类: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9)具有医疗类经营资质(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07日 至2023年07月1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泽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北京路与幸福路交叉口华城国际小区营业房130号)
方式:联系代理公司现场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泽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1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泽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吉县中医医院
地址:西吉县团结村五中以东、秀山路以南
联系方式:周树杰 0954-30119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泽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北京路与幸福路交叉口华城国际小区营业房130号
联系方式:卢新朋 182956400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树杰
电 话: 0954-3011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