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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国际公开竞争性招标,于2023-07-06在中国国际招标网公告。本次招标采用传统招标方式,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1、招标条件项目概况:本项目受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无锡柴油机厂委托,招标产品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规格、交货期见下表。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具备2、招标内容招标项目编号:0736-234020230102/02招标项目名称:环境仓本体项目项目实施地点:中国江苏省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规格备注1 环境仓本体 1 利用产试室物资堆放场地,建设非道路发动机环境仓试验台,模拟发动机0-5500米高度进排气和环境压力,温度(-45~60)℃及相关湿度下的工作边界条件,最大程度的接近发动机高原工作状态开展非道路环境稳态、瞬态性能试验。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个月FOB(境外投标人);合同签订后10个月DDP用户现场(境内投标人)3、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能力; 2、投标人提供开户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扫描件(联合体参与的投标人提供联合体牵头人的银行资信证明扫描件)。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承接过1个类似业绩,应提交合同日期自2018年1月1日至至开标当日的类似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如合同不能说明项目具体内容,则需附技术协议),具体要求如下:1) 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2) 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合同标的物、合同金额、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3) 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4) 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含税)或者300万欧元(不含税),如为框架合同、单价合同或合同中未能体现总金额,应额外提供与之对应的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含税)或者300万欧元(不含税)的用于结算的增值税发票或有买方签字或盖章的结算单;(提供业绩的金额为人民币和欧元以外的外币,根据第六章15.1中的币值比率换算成人民币进行评审:100瑞士法郎=800.0元人民币,100英镑=900.0元人民币,100日元=5.02元人民币,100欧元=760.0元人民币,100美元=710.0元人民币);5) 类似业绩是指汽车或发动机行业内的高低温海拔环境仓,海拔≧5200米或低温≦-4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4、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23-07-06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23-07-13是否在线售卖标书:否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购招标文件领购地点:登陆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09:00投标文件送达地点: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国际电子开标大厅开标地点: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国际电子开标大厅6、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在本网站( 联系方式:199695646968、汇款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人民币):中国银行长春汽车厂支行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美元):中国银行长春汽车厂支行账号(人民币):1账号(美元):158801042317其他:银行代码SWIFT:BKCHCNBJ840人民币在线支付:请在一汽国际招标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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