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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维氏硬度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通知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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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维氏硬度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通知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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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 |
发布时间: |
2023-07-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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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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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维氏硬度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2370102-05二次 项目名称: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维氏硬度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60000 最高限价(元):6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维氏硬度计采购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6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为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维氏硬度机采购项目,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3年07月25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5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线上(请登录政采云平台上传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5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线上(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多次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只受理该投标人的第一次有效质疑。(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采购文件的前附表第32条。(3)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 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不予受理;⑦投标时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采购文件前附表第17点—“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二十四条规定视为投标(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4)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5)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地 址:杭州市钱塘区下沙25号大街37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何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896539 质疑联系人:熊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1-860028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 传 真:0571-88473430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群峰、葛珍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1061821、0571-81061804 质疑联系人:郑珊珊 质疑联系方式:0571-81061842 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3-电子-公开招标文件(维氏硬度计0102-05二次)-定稿.doc661.3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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