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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总部营业办公综合楼二次装修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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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惠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总部营业办公综合楼二次装修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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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
发布时间: |
2023-07-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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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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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惠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总部营业办公综合楼二次装修设计项目2、招标编号:FJYS2023-1773、最高限价:172万元4、招标内容及要求:招标编号合同包项目名称数量最高限价(万元)保证金(万元)招标内容及要求FJYS2023-1771惠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总部营业办公综合楼二次装修设计项目1项1721.72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凡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格证明文件:A、投标人为企业的,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须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须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须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B、法定代表人(如为单位负责人,则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C、投标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D、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则无需提供。(2)投标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除外)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须提供财务报告(经审计的2022年度)或资信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注:投标人若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3)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5)投标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除外)可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或具备建筑美术设计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独立投标人本单位员工;注:建筑美术设计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建筑设计、建筑学、环境艺术、室内设计、装璜设计、工艺美术、等专业职称。(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6、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13日17:30:00前登录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网址:
联系人:林榕华、邓林欢、杨杰监督单位及部门:惠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纪委办公室联系人:曾先生联系电话:13506902929附:账户信息缴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账户名称:泉州市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泉州分行银行账号:135001010400441340000000002特别(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注明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3)投标保证金应于:2023年7月26日12:00前(北京时间)到达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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