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若标的物为原装进口产品时,投标时注明产地,进口产品提供清关证明或当地商会出具的原产地证明。
3.1.7 卖方产品必须由卖方本厂制造并在制造厂进行组装、测试,不得在非卖方的工厂进行组装、测试。卖方必须保证所供产品的完整性、可靠性和适用性。卖方应对外购产品的质量和性能负全部责任。放射性仪表必须是制造商官网公布的主生产厂产品,不接受辅助生产厂或 OEM 品牌。
3.1.8 卖方的技术投标文件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完成,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技术偏离表,若不提供将导致投标被否决。在技术偏离表中应逐项填写具体的偏离项目和偏差说明,如没有偏离项应填写声明无偏离,不接受未列入偏离表的任何偏离。
3.1.9 卖方必须具有10年以上生产经验,并应具有至少5家国内且至少5年放射性料位计(合同签订日2018年6月30日前)的国内外同类装置开工成功应用业绩,且至少有3个不少于10台销售业绩的项目合同,并提供业绩清单和合同复印件。上述资料如不提供、提供不完整、不清晰、有虚假信息或买方无法核实,其业绩将不被认可。
3.1.10 卖方提供的放射性仪表必须在中国境内有技术服务和维护机构,维护机构必须具有辐射安全许可证。卖方技术服务人员必须取得国内环保单位颁发的放射工作人员合格证或考试成绩合格单
3.1.11 卖方所供放射性仪表必须为智能型,放射性仪表的输出必须具备线性特性及电隔离输出功能;具备自动补偿功能,可以自动对射线衰减以及环境温度的变化进行自动补偿,同时具有抗外部射线的干扰能力。
3.1.12 卖方必须提供产品制造商的GB/T 19001-2016/ISO-9001-2015 认证证书、防爆电子式仪表的国家授权防爆认证机构NEPSI、CQST 和PCEC 颁发的《产品防爆合格证》。国家授权防爆认证机构也包括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的国际权威认证机构,如:IECEx、ATEX 等。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3年6月16日 8:00至2023年7月12日 16:0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售卖方式: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4日 09: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4日 09:00。
开标地点:网上远程评标:浙江省宁波市招标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07月14日 09:00前与左玮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杨宝会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6.3.其他重要要求:。
6.4.投标说明:无。
7.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