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宁省其他项目沈阳市声屏障建设工程结算初审重发第1次公告招标通知 |
|
公告名称: |
辽宁省其他项目沈阳市声屏障建设工程结算初审重发第1次公告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辽宁省 |
发布时间: |
2023-07-07 |
|
详细内容:
|
声屏障建设工程结算初审
招标公告
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沈阳市市政公用局的委托,为声屏障建设工程结算初审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
声屏障建设工程结算初审
2.项目立项相关文件:
文件名称:
关于沈阳市市政公用局声屏障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文号:
沈发改审字[2019]146号
3.招标单位:
沈阳市市政公用局
4.建设地点:
沈阳市内观泉路高架桥、金山路高架桥、新立堡立交桥、沈抚立交桥、东西快速干道等5座高架桥18处点位。
5.工程规模:
新建声障屏总长4903米,其中观泉路高架桥声屏障长度为1835米;金山路高架桥声屏障长度为480米;东西快速干道高架桥声屏障长度为1426米;新立堡立交桥声屏障长度为430米;沈抚立交桥声屏障长度为732米。同时根据声障屏安装需求,拆除并重新建设沈抚立交桥防撞墙1490米、改造引道挡土墙538.62米。
6.项目总投资(万元):
2451.88
7.资金(万元):
中央投资
0
区县投资
0
省级投资
0
自筹
0
市级投资
2451.88
其他
0
8.代理机构:
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9.工程内容:
结算初审
10.标段划分:
1
11.招标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1、工程结算服务,配合并协助建设单位完成结算初审;2、建设单位要求的与本项目相关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3、指派专人负责上述相关工作的汇报、与财政审核部门沟通、报送各项相关资料等。
12.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3.计划工期:
结算初审服务期:2023年08月05日—2023年10月04日,共计60日历日,结算服务期已工程实际情况而定(具体服务周期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14.质量标准:
合格
15.合同估算价(万元):
3.5
16.投标保证金(万元):
0.035万元
二、 投标人资格条件:
1.企业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的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2021〕26号 的相关规定。
2.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
3.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资格。
三、 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
2023年07月07日至2023年07月13日,8:30时至16:30时
2.领取地点:
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
3.招标文件售价(元):
0
四、 投标:
1.开标时间:
2023年07月28日10:00时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3.递交网址:
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
4.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5.开标说明:
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五、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沈阳市市政公用局(公章)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60号
邮编:
110000
联系人:
高延纲
电话:
024-23987177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52号甲7
邮编:
110000
开户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沈阳方圆支行
电话:
024-22731515
账号:
71040154800000614
联系人:
薛明
六、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姓名:高延纲
单位:沈阳市市政公用局
职务:项目负责人
职称:高级工程师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薛明
单位: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职务:项目负责人
职称:高级工程师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