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公安局肃航一级道路暨重点道路预警设备和交通标志标牌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塔县公安局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08-02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TZFCG-2023-039号
项目名称:金塔县公安局肃航一级道路暨重点道路预警设备和交通标志标牌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1182.671517(万元)
最高限价:1182.671517(万元)
采购需求:金塔县公安局肃航一级道路暨重点道路预警设备和交通标志标牌建设,总预算:¥11826715.17元(大写:壹仟壹佰捌拾贰万陆仟柒佰壹拾伍元壹角柒分),A包:¥9384966.59元(大写:玖佰叁拾捌万肆仟玖佰陆拾陆元伍角玖分),B包:¥2441748.58元(大写:贰佰肆拾肆万壹仟柒佰肆拾捌元伍角捌分),具体技术参数及相关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07-10至2023-08-02,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方式: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08-02 09:00
地点:本项目通过“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可在单位通过网络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签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①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②信用中国”网站:
③网址: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塔县公安局
地 址:金塔县神舟大道5号
联系方式:15193778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博闻正信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文体路6号中天国际B座605室
联系方式:133093703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柯男
电 话:1330937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