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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漳州市(东山湾)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B1区填泥造滩工程吹泥作业平台设备租赁》的补遗通知2 致各投标人:本次招标招标文件第20页: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修改为: 条款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2.2.2(1)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 金额 80 分 (1)偏差率每偏差+1%减 1 分 (2)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3)除按规定被宣布废标和不参与基准价计算的投标外,所有有效投标人投标的最低价即为评标基准价。 评标价的确定:经算术性修正后的投标函文字报价即为评标价。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通过初步评标的有效投标人的全部有效报价的最低价作为基准价; 若通过评审去除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后,最低价低于次低价比例大于5%(含5%),则该投标价不参与基准价计算。。 依次类推,直到参与基准价计算的单位不超过3家或余下的最低价低于次低价比例不大于5% 2.2.2(2) 技术保障措施评分标准 技术保障措施 15分 (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人员进行横向对比,由评委在0~5分酌情评分。 (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船舶设备进行横向对比,由评委在0~5分酌情评分。 (3)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安全进度保障措施,进行横向对比,由评委在0~5分酌情评分。 2.2.4(3)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企业业绩 5 分 自招标公告正式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投标人提供一项船舶租赁类似业绩合同的加2.5分,本项目满分5分。注:需提供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招标文件涉及相应条款的均做修改。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和修改通知不一致的,以本答疑和修改通知为准。 招标人: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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