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渣油加氢脱硫装置废催化剂出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3-XN511-WZ0349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照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渣油加氢脱硫装置废催化剂出售进行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取优质供应商。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渣油加氢脱硫装置废催化剂出售。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云南石化渣油加氢脱硫装置两个系列更换下来的废催化剂及瓷球,设置一个标段,对两个系列更换下来的废催化剂整体打包出售,预计每个系列出售废催化剂(包括瓷球)2300吨,总计4600吨,此数据为预估数值,以实际卸剂数量为准。具体参数情况详见(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
2.3提货时间:预计2023年11月25日至2024年5月30日,如遇特殊情况,提货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2.4包装方式:
废剂包装物必须采用废剂专用集装箱,废剂专用集装箱由中标的废剂回收商提供。废剂回收商需根据运距酌情安排到厂计划,装置停工开始时集装箱到一半,装置卸剂开始时需全部到达,空集装箱临时存放地点与卸剂现场之间的短倒由废剂回收商负责、卸剂现场空集装箱和满集装箱的卸车、装车由废剂回收商负责。集装箱临时存放场地由甲方提供。
卸剂时危废转运手续未办理完成不具备危废拉运条件的情况下,包装物是否变更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2.5提货方式:
2.5.1本次招标项目中的废催化剂中标人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负责运输提货。
2.5.2卸剂时危废转运手续已办理完成具备危废拉运条件的情况下,要求中标废剂回收商从卸剂现场直接将废剂运走,并负责卸剂现场与集装箱临时存放点之间的倒运工作及卸剂现场短倒、装车工作,并24小时连续倒班运行。为此需由废剂回收商至少配备叉车2台、卡车1台、工人10名(叉车司机4人、卡车司机2人、工人4人),并提前开展入厂教育。废剂回收商未能及时倒运集装箱造成装置现场集装箱不够使用或满箱积压影响卸剂工作正常进行,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考核5000元,出现安全事件或事故的视情况考核5000-20000元。
卸剂时危废转运手续已办理完成具备危废拉运条件的情况下,要求中标废剂回收商从卸剂现场直接将废剂运走,如不能及时运走的废剂在临时存放点的存放时间不能超过15天,且废剂临时存放点的安保工作由废剂回收商负责,必须按时巡检,配备必要的灭火器和灭火用水,发现有温度升高的废剂及时进行处置,如不按时巡检、未及时发现温度升高情况或处置不当酿成火灾的,给予废剂回收商一次性罚款20万元,并赔偿由此给招标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投标废剂回收商负责集装箱临时存放点的卫生和场地清洗,并在报价中考虑相关费用。
2.5.3卸剂时危废转运手续未办理完成不具备危废拉运条件的情况下,废剂中标回收商负责卸剂现场与集装箱临时存放点之间的倒运工作,并负责卸剂现场短倒、装卸车工作,并24小时连续倒班运行。为此需由废剂回收商至少配备叉车2台、卡车1台、工人10名(叉车司机4人、卡车司机2人、工人4人),并提前开展入厂教育。废剂回收商未能及时倒运废剂包装物造成装置现场空箱不够使用或满箱积压的,影响卸剂工作正常进行,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考核5000元,出现安全事件或事故的视情况考核5000-20000元。
废剂临时存放点的安保工作由废剂回收商负责,必须按时巡检,配备必要的灭火器和灭火用水,发现有温度升高的废剂及时进行处置,如不按时巡检、未及时发现温度升高情况或处置不当酿成火灾的,给予废剂回收商一次性罚款20万元,并赔偿由此给招标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投标废剂回收商应在报价时应考虑集装箱超期租赁费用和废剂保管人员费用。投标废剂回收商负责集装箱临时存放点的卫生和场地清洗,并在报价中考虑相关费用。
2.5.4危废转运手续已办理完成具备危废拉运条件的情况下,中标回收商应及时组织废剂拉运工作,由于中标回收商的原因致使危废转运手续无法按时办理的,或者虽然危废转运手续已办理完成但由于废剂中标回收商的原因不能及时组织拉运的,致使废剂在临时存放点存放满一个月以上的考核50000元,之后存放每增加一个月考核50000元。另由于发生以上原因废剂不能及时运走的,在中石油集团公司和政府各类检查中对云南石化公司给予的各项考核均由废剂中标回收商承担。
由于云南石化公司原因导致废剂无法及时转运的,不对废剂中标回收商进行考核,但废剂中标回收商必须履行2.5.3条款,并在招标报价中考虑相关费用成本。
2.6结算方式:本项目预处置的废旧催化剂整体打包出售,计价方式为暂估总价,按最终渣油加氢脱硫装置第四生产周期原料油处理量和开标日及停工卸剂首日镍、五氧化二钒、钼精矿市场价格变化情况调整合同总价,计算公式如下:
B=A*C1/C*(1+D1+D2+D3)
其中:A为投标暂估总价
B为最终实际结算总价
C为预估渣油加氢装置第四生产周期原料油处理量
C1为渣油加氢装置第四生产周期原料油实际处理量
D1D2D3为金属行情涨跌幅度
D1为钼精矿(45-47%)金属涨跌幅度%,D1=(卸剂日价格-投标日价格)/投标日价格*20%(钼占比)。
D2为单质镍金属涨跌幅度%,D2=(卸剂日价格-投标日价格)/投标日价格*20%(镍占比)。
D3为五氧化二钒金属涨跌幅度%,D3=(卸剂日价格-投标日价格)/投标日价格*60%(五氧化二钒占比)。
涨跌幅度以投标日金属价格为基准,与第一箱催化剂卸下当日的金属价格做比较,如无当日金属价格则前推至最近一个交易日的金属价格为准,网站为铁合金在线。
2.7提货地点: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渣油加氢脱硫装置现场及废剂临时存放点。
2.8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标包)。
2.9招标控制价:本次招标设置最低投标限价为3825.95万元(含13%增值税),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最低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3投标人必须持有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必须包括石油产品加氢精制过程中产生的废催化剂HW50,危废代码:251-016-50。
*3.4关于生产配额的相关要求:
投标人的审批处理量即生产配额需包含本次投标的废催化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年经营规模须大于本次招标量(4600吨),并做出尚有处置配额的承诺,承诺如果本项目中标必须有足够的处置配额,若因处理量不足导致无法进行危废转移时,中标方需赔偿招标方二次处置而产生的总价差额。
*3.5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6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0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类似废催化剂处置业绩至少一份,以合同和增值税发票为准,作为考察回收商处置能力的参考,但不作为否决项。
*3.7投标人须提供反商业贿赂承诺书;须承诺无影响本项目正常运行的法律纠纷。
招标文件的“*”号条款必须满足,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2023年7月3日17:00:00至2023年7月10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内完成以下步骤后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 投标登记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搜索本项目,在拟投标标包处点击“报名”,网址: style="box-sizing: inherit;">(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
② 支付标书费
登陆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文件购买平台,在可购买的订单列表下支付标书费,网址: style="box-sizing: inherit;">(登陆账号和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一致,密码需要重新设置。投标人首次登录需通过手机验证码登录,登录后设置登录密码,提交成功后可以同时使用户名密码或手机验证码登录。详见附件《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商用户操作手册》。)
4.2招标文件按项目售价为300 元人民币/标包(标段)(本项目仅支持电汇支付),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投标登记和支付标书费)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潜在投标人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文件购买平台上付款成功后,在“我的订单”中会生成一条购买记录,点击订单详情,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
① 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style="box-sizing: inherit;">② 已办理U-key的投标人应复核U-key证书是否处于有效期内,如证书失效,需按上述程序购买新的U-key。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 2023 年7月24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经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请投标人注意:为确保投标有效,对于使用“投标客户端”编制的投标文件,在按照操作要求进行信息关联、签章、加密和上传后,确保上传的文件的附件状态都是验签完成。点击验签确认,当前状态是“已确认”,并且下方出现“撤标”按键,才视为成功提交投标文件。其它状态都是投标不成功,请投标人密切关注!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为避免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建议投标人提前2日递交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参见“操作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
5.2投标保证金
①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壹拾万元人民币/标包(标段)的投标保证金;
② 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
③ 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单独汇出,账户名称需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帐户;
④ 投标保证金电汇路径:投标人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文件购买平台( style="box-sizing: inherit;">(各投标人有唯一的汇款路径,汇款路径根据每个项目信息动态生成,未按照本项目指定路径汇款的保证金无效)。
注: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即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的付款账户、账号须与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账户、账号一致)
付款成功后,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按照商务投标文件格式加入投标文件中备查。若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资料,由此带来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保证金格式要求如下:
投标保证金
提供:投标保证付款凭证、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注:1、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即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的付款账户、账号须与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账户、账号一致)
2、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足额到达招标文件指定账户。不响应本条款,其投标将被否决。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
地址:/ |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小关庙街6号 |
联系人:/ | 联系人:郑老师 |
电话:/ | 电话:18881498505 |
开户银行:/ | 邮 箱:xwk8090@ |
项目完全结束之后,代理服务费发票开具和投标保证金退还进度咨询电话:
杨女士 028-68233734
网站注册、U-Key办理、招标管理平台(购买招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递交)及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导咨询电话:4008800114转电子招标平台
交易平台运营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能源一号网站邮箱:energyahead@
请务必在操作前认真阅读操作手册,如有疑问再在工作时间咨询。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西南分中心)
2023年7月
附件: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