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内容:
|
项目概况
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廊坊市西昌路288号金昭大厦B座81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KH-2023-50号
项目名称: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7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7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第七部分“服务的内容及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0日 至2023年07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廊坊市西昌路288号金昭大厦B座813室
方式:携带报名材料:(1)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廊坊市西昌路288号金昭大厦B座813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廊坊市西昌路288号金昭大厦B座81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将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广阳道206号
联系方式:刘朋0316-5212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坤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廊坊市西昌路288号金昭大厦B座813室
联系方式:韩丽萍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朋
电 话: 0316-52120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