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医院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第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JQ20-F3016
项目名称:医院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公告。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签订合同当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公告。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1日 至2023年07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揽月路101号保利中科广场A座6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揽月路101号保利中科广场A座6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医院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第二次)
谈判公告(项目编号:2022-JQ20-F3016)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医院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2-JQ20-F3016
三、项目概况:
| 包号/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备注
|
| 1
| 医院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第二次)
| 1.“质量第一”的原则,综合考虑保障能力、质量信誉、地理位置、交通环境、服务标准等因素,修理厂家地址距医院(广州市越秀区)非高峰期车程半小时以内,出现故障车辆厂家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上门,响应时间越短、距离越近越好。
2.投标单位必须是综合性的大型维修厂,能够承担军队选配的在编民用车辆,包括轿车、旅行车、大客车等乘坐车辆,通用指挥车及相应底盘的通用特种车辆等维修保障工作。
| 广东省广州市
| 服务期自签订合同当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 |
|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预算:200万元;
3.最高限价:200万元;
4.本项目第1包确定2家供应商成交,成交数量比例按7:3计算,成交价格确定方式按照总预算金额约合人民币200万元。第一名承担140万元,第二名承担60万元,最终承担金额为预估金额,实际发生金额以采购人订单为准,订单分配比例为分配比例为7:3,最终承担金额不超过预估金额执行。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2020、2021年的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提供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一类机动车维修资质 。
(六)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七)2023年4月1日起,凡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通过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7月11日至7月17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
(二)申领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11号。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具有有效期内的一类机动车维修资质复印件。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407119045@。
线下发送。报价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谈判文件。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3年7月21日9时0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7月21日9时30分。
(三)报价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揽月路101号保利中科广场A座6楼会议室。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3年7月21日9时30分。
(二)谈判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揽月路101号保利中科广场A座6楼会议室。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黎先生、贾先生
办公电话:020-88686224、020-88686222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11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医院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11号
联系方式:黎先生、贾先生;020-88686224、020-886862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某医院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11号
联系方式:黎先生、贾先生;020-88686224、020-886862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先生、贾先生
电 话: 020-88686224、020-88686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