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太原站太原南站停车场围墙维修整治项目
采购结果公示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太原站
于
2023
年
7
月
6
日
对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太原站太原南站停车场围墙维修整治项目
进行了
复评
,现将
复评
结果公示如下:
一、
谈判公告
日期:
2023
年
4
月
14
日
二、
复评
日期:
2023
年
7
月
6
日
四、参与本项目的厂家如下:
泰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山西德斐博瑞建设有限公司、山西泰豪城乡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五、复评
结果:
|
包件号
|
项目
名称
|
成交候选人排名
|
拟成交人
|
采购方式
|
|
1
|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太原站太原南站停车场围墙维修整治项
目
|
第
1名:山西德斐博瑞建设有限公司
|
山西德斐博瑞建设有限公司
|
公开竞争性谈判
|
第
2名:泰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六、
公示时间:
2023
年
7
月
10
日至
2023
年
7
月
13
日
各
报价
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
复评
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
采购人
提出异议,逾期不予受理。
七
、联系方式
采购人
: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太原站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北营北路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13934572257
电子邮箱:
13934572257@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太原站
2023
年
7
月
10
日
附件
:
异议函件内容
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
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3.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4.
异议请求及主张。
5.
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6.
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7.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