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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泽普县第七中学采购电子督学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62023071088177933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热夏提·迪里夏提15700984788
报价起止时间:2023-07-11 11:27 -2023-07-14 20:00
采购单位:泽普县第七中学
供应商规模要求:-
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采购需求清单
买家留言:询价结果出来后,预中标供应商1天内提供样品,采购单位对样品进行验收,合格后确认询价结果并签订合同,如果预中标供应商所投商品不满足招标要求、样品不合格或无法指定时间内提供样品,采购方有权取消结果。
附件:电子督学清单(1).xlsx
响应附件要求:报价单位必须注明所投商品的品牌、型号否则报价无效;所有商品必须提供原厂原装正品证明;应标商品必须响应招标要求,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配置,必须支持正品验货。请供应商在报价前仔细评估自身履约能力,谢绝恶意低价,不按要求报价,中标后无故放弃、不按合同履约违约行为,对出现此类预中标供应商,将根据在线询价违约处理规则,依法依规提请政采云平台进行处罚,并计入政府采购诚信档案。商品性能及功能不能达到采购要求的,视为虚假响应采购要求,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询价结果出来后,预中标供应商1天内提供样品,采购单位对样品进行验收,合格后确认询价结果并签订合同,如果预中标供应商所投商品不满足招标要求、样品不合格或无法指定时间内提供样品,采购方有权取消结果签订合同后2日内全部供货完毕,送货到指定地点。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竞价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喀什地区 泽普县 泽普镇 泽普县第七中学
送货备注:如在2个工作日无法送货,将视为无效竞价。
四、商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