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屏南县岭下国家级千亩高优农业示范区提升建设项目(一期)高山蔬菜和食用菌产业配套设施-菌棒加工厂招租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屏南县古峰镇长汾东路100号5单元4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SZB2023-PN019
项目名称:屏南县岭下国家级千亩高优农业示范区提升建设项目(一期)高山蔬菜和食用菌产业配套设施-菌棒加工厂招租项目
预算金额:7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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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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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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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年租金(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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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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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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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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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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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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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南县岭下国家级千亩高优农业示范区提升建设项目(一期)高山蔬菜和食用菌产业配套设施-菌棒加工厂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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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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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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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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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未列明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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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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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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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开始经营,服务期1年,本项目采取一次招标3年沿用(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满后若中标人考核达标,可按照年中标单价签订下一年度的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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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点具体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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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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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即服务由中/小/微企业承接。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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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即服务由中/小/微企业承接。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2日 至2023年07月1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屏南县古峰镇长汾东路100号5单元401室
方式: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可到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或按公告提供的“购买标书及代理服务费专户”通过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填写完整、清楚的《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公章送至购买标书地点(或发送至我司邮箱1157894009@)。未办理或未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见附件)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屏南县古峰镇长汾东路100号5单元4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附1:账户信息
| 费用类型
帐户详情
| 保证金
| 购买标书费及代理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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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名称:
| 宁德市福顺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宁德市福顺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福鼎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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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福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官村信用社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鼎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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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帐号
| 9060511020010000165168
| 1407002809900139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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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请投标人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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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锦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屏南县岭下乡岭下村143号
联系方式:郑先生/189505268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德市福顺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蕉城区天湖东路1号万达广场22幢1梯1504室
联系方式:胡女士/159803768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女士
电 话: 15980376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