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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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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MJSGCZJ-2023-G04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804-2023-00661
3、项目名称:掇刀区麻城镇Y077雷丁线雷集至丁店村公路改建工程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279.59(万元)
6、最高限价:279.59(万元)
7、采购需求:
掇刀区麻城镇Y077雷丁线雷集至丁店村公路改建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掇刀区,全线长5733.499M,本工程起点接X102麻郭线,路线沿老路向东北,在K3+580处经过丁店村新农村社区,再沿老路向东北在K5+000处下穿蒙华铁路既有通道,到达终点 K5+733.499 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原老路病害处理,挖除破损老路面积约2370m,重新浇筑18cmC30混凝土与老路持平,并对混凝土板纵、横缝进行沥青灌封并设置抗裂贴,最后全线铺筑5cmAC-16C沥青面层+乳化沥青粘层油。行车道边缘设置10cm宽白色热熔反光型标线;沿线设置交通标志标牌 44根,橡胶减速板 125m,道口标柱 84根,两侧土路肩撒播草籽 5733㎡。(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需提供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工程管理人员需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其中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承诺未承担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以上人员均须提供公司为其缴纳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07月12日至2023年07月18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掇刀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3、方式:
登录掇刀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3年07月18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掇刀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电子评标,投标人不用到开标现场。投标人需登录掇刀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2.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 (国发〔2022〕12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省政府贯彻落实中央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工作清单有关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根据《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规定,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报价给予2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工程项目为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以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的上限6%(工程项目为2%)给予评审优惠。 3.公告发布媒体:掇刀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4.政采贷相关政策:详情登录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荆门市掇刀区交通运输局本级
地 址:荆门市掇刀区龙井大道99号
联系方式:0724-24469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荆门金山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
地 址:荆门市掇刀区虎牙关大道22号飞扬新天城大厦21楼
联系方式:159086607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15908660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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