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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天津分公司烯烃部聚乙烯装置ALL-PE工业化示范改造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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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中国石化天津分公司烯烃部聚乙烯装置ALL-PE工业化示范改造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
| 所属地区: |
天津 |
发布时间: |
2023-0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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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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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分公司烯烃部聚乙烯装置ALL-PE工业化示范改造工程
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天津分公司烯烃部聚乙烯装置ALL-PE工业化示范改造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天津分公司烯烃部聚乙烯装置ALL-PE工业化示范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石化股份计〔2022〕7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银行贷款70%,企业自筹3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天津分公司烯烃部聚乙烯装置ALL-PE工业化示范改造工程监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天津石化厂区。
2.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198万元(不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本工程(对现有12万吨/年聚乙烯装置采用ALL-PE技术进行改造,装置产能增加到15万吨/年)批复范围内的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8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监理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业绩;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总监理工程师:持有化工石油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8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监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执业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
(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持有化工石油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8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执业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
(3)总监理工程师安全代表: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8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或总监理工程师安全代表或安全监理工程师执业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
(4)至少5名主要专业监理工程师〔土建、电气、仪表、焊接、动设备(或静设备),每个专业各1名〕: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对应专业石油石化行业监理工程师证书;2018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监理项目的相应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3年7月12日09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3年7月17日09时00分。
(3)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支付标书款。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8月1日09时00分。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23年8月1日09时00分。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其它
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地址:天津市大港区北围堤路(西)160号;
邮编:300271;
联系人:阎立杰;
电话:022-63804425;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岗南路9号燕化宾馆康体楼2楼214室;
邮编:102500;
联系人:李萍;
电话:010-69341750;
电子邮箱:lip289@。
9.发布公告的媒介
10.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1.异议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工程部
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阎立杰022-63804425
电子邮箱
@
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加盖单位章)的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递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2023年7月12日
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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