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五河县东刘集镇、申集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安徽省农业农村厅以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度全省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皖农建〔2022〕177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五河县农田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人为五河县农田建设服务中心,本次招标代理机构为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五河县东刘集镇、申集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治理面积约0.87万亩,其中东刘集镇治理面积约0.55万亩,涉及大程、夏集、三庄、沱河、李庄、张庄、王周共7个行政村,8个片区,申集镇治理面积约0.32万亩,涉及彭集、南乔共2个行政村,1个片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清淤疏浚田间排水沟、维修及完善田间灌溉渠道、新建及重建配套建筑物、新打灌溉机井及配套机泵、智能井房、埋设PE管道、架设高低压供电线路及变压器、护砌路边排水沟、铺设砼生产道路、建设农田林网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2项目建设地点:五河县东刘集镇、申集镇境内;
2.3项目规模:治理面积约0.87万亩;
2.4招标范围:全部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
2.5计划工期:240个日历天;
2.6标段划分:不划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化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化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项目企业类型为:建筑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同一投标人同时参加本标段及与本标段相关的2023年五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7个项目11个标段投标,若已在先开标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本标段中不再被推选为中标候选人。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5 投标截止前,投标人不良行为在披露期内,按以下方式处理:
(1)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10分及以上的,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2)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10(不含) 分以下的,在技术标评分中,扣除其不良行为的累计扣分值。
(3)联合体投标的,以各联合体成员中不良行为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最高的为准。
(4)扣分以《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处理办法》(蚌公资〔2021〕76号)认定标准记录的为准。原先根据已废止的《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投标人不良行为处理办法》(蚌公共资源局〔2019〕23号)作出的不良行为结果不再作为评标评审使用,但披露期未结束的,招标人可作为“评定分离”项目的定标参考。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图纸及清单下载时间、下载地址:
(1)下载时间:2023年7月11日以后
(2)下载地址: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投标人须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
5 公告、开标时间及地点
(1)公告:2023年7月 11日
(2)开标时间:2023年8月1日 09时00分
(3)开标地点: 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河分中心开标室(一)(五河县城南新区兴浍路11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6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方式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以下媒体发布:
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蚌埠市人民政府网站(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9 注意事项
9.1 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采用电子保函方式的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账户办理,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9.2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人民币0元。
9.3 投标人在往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务必要求转出银行必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 项目编号:BB2023WHGCZ0721项目投标保证金,以确保转入银行进账单中能完整反映出交易附言的内容。否则,造成无法识别投标人的交易项目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4 本项目利用互联网远程开标时,投标人在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无须委派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开标,不需现场递交投标资料。
9.5 网上招投标项目特别说明
(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具体见“服务中心-下载中心”栏目下的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4009980000。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CA(0552-2078835)。省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010-86483801转5-2。
(2)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证书(主锁)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到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证书办理窗口,联系电话:0552-2078835。
(3)本项目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具体请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10 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
招标人:五河县农田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五河县城关镇惠民路8号
邮编:233300
联系人:于志
电话:0552-5815557
10.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蚌埠市胜利西路1号中良大厦11层
邮编:233000
联系人:李海心
电话:18096552697
邮箱:anhuijianxing@ (邮件不得署名)
11 异议受理
11.1 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11.2 异议时,应当按照《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质疑异议和投诉举报暂行规定》(蚌政秘〔2020〕79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联系人:于志 ;联系方式(电话):0552-5815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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