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油田招标投标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
投
标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拟
在
建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供
应
商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新
闻
室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天津市土地利用事务中心(天津市中国国际矿业大会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出让评估委托服务(含城市更新)项目:ML2023-HP-F073)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天津市土地利用事务中心(天津市中国国际矿业大会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出让评估委托服务(含城市更新)项目:ML2023-HP-F073)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全国
发布时间:
2023-07-12
详细内容:
天津市土地利用事务中心(天津市中国国际矿业大会综合服务中心) 2023年公开出让评估委托服务(含城市更新)项目 (项目编号:ML2023-HP-F073)公开招标公告a, table { font-size: 14pt;#bulletinContent { border-collapse: collapse;#bulletinContent tr { height: 7mmr;.tableHeader { background-color: #ABCDEF; { left: 20px; padding-left: 20px; { font-weight: bold; font-size: medium; {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天津市土地利用事务中心(天津市中国国际矿业大会综合服务中心) 2023年公开出让评估委托服务(含城市更新)项目 (项目编号:ML2023-HP-F073)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公开出让评估委托服务(含城市更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和平区华安大街97号天汇广场B座190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L2023-HP-F073 项目名称:2023年公开出让评估委托服务(含城市更新)项目 预算金额:600.0万元 最高限价:60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否 37.5 37.5 房地产土地评估服务 公开出让评估委托服务(含城市更新),详见附件。
第2包 否 37.5 37.5 房地产土地评估服务 公开出让评估委托服务(含城市更新),详见附件。
第3包 否 37.5 37.5 房地产土地评估服务 公开出让评估委托服务(含城市更新),详见附件。
第4包 否 37.5 37.5 房地产土地评估服务 公开出让评估委托服务(含城市更新),详见附件。
第5包 否 37.5 37.5 房地产土地评估服务 公开出让评估委托服务(含城市更新),详见附件。
第6包 否 37.5 37.5 房地产土地评估服务 公开出让评估委托服务(含城市更新),详见附件。
第7包 否 37.5 37.5 房地产土地评估服务 公开出让评估委托服务(含城市更新),详见附件。
第8包 否 37.5 37.5 房地产土地评估服务 公开出让评估委托服务(含城市更新),详见附件。
第9包 否 37.5 37.5 房地产土地评估服务 公开出让评估委托服务(含城市更新),详见附件。
第10包 否 37.5 37.5 房地产土地评估服务 公开出让评估委托服务(含城市更新),详见附件。
第11包 否 37.5 37.5 房地产土地评估服务 公开出让评估委托服务(含城市更新),详见附件。
第12包 否 37.5 37.5 房地产土地评估服务 公开出让评估委托服务(含城市更新),详见附件。
第13包 否 37.5 37.5 房地产土地评估服务 公开出让评估委托服务(含城市更新),详见附件。
第14包 否 37.5 37.5 房地产土地评估服务 公开出让评估委托服务(含城市更新),详见附件。
第15包 否 37.5 37.5 房地产土地评估服务 公开出让评估委托服务(含城市更新),详见附件。
第16包 否 37.5 37.5 房地产土地评估服务 公开出让评估委托服务(含城市更新),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评估委托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或达到项目个数上限,先到先止。已委托的评估服务需维护至该宗地块完成公开出让工作(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交通运输委 市水务局 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 津财采〔2022〕11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4.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查询时间为项目资格审查过程中)“信用中国”网站(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有效的土地评估相关备案文件,提供备案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或开标前半年内由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4)所属日期为2023年01月份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交相关证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投标人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代表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5.本项目禁止关联企业共同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非关联企业声明函。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2日到 2023年07月1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华安大街97号天汇广场B座1901 方式: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书现场获取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8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华安大街97号天汇广场B座190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土地利用事务中心(天津市中国国际矿业大会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8号湖北路43号 联系方式:022-231959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明朗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华安大街97号天汇广场B座1901 联系方式:022-271550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海惠 电 话:022-27155065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ML2023-HP-F073项目需求书.docx

天津明朗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2日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请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油田招标投标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