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油田招标投标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
投
标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拟
在
建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供
应
商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新
闻
室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江西桑海润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赣江新区桑海第二水厂项目过程审计服务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江西桑海润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赣江新区桑海第二水厂项目过程审计服务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全国
发布时间:
2023-07-13
详细内容:
项目概况 赣江新区桑海第二水厂项目过程审计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赣江新区桑海第二水厂项目过程审计服务



预算金额:22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赣江新区桑海第二水厂项目过程审计服务,招标人为江西桑海润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规模:50万m3/d水厂一座(分两期实施,近期一阶段10万m3/d,近期二阶段20万m3/d,远期50万m3/d),首期供地约120亩(以实际供地面积为准),后期项目用地具体以补充协议签订为准;项目建设内容:取水泵房、反应池、沉淀池、滤池、清水池、送水泵房、输配水管网等。

2.2 建设地点:赣江新区桑海中医药科创城。

2.3项目总投资:总投资约2029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57474.59万元。

2.4招标控制价(含税):228万元整。

2.5服务期限: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期为24个月,具体开始时间以委托人书面通知为准(服务期限指人员现场服务期,若整个项目过程中停工,停工期间的时间需扣除,服务时间自行顺延)。

2.6招标范围及内容:包含且不限于与此项目开发有关的: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包括桩基础或者其他基础工程)、土建工程、钢结构工程、安装工程(含普通水电工程及供配电等)、工业化或装配式工程、设备购置、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园林绿化景观工程、批量精装修工程、人防工程(含主楼及地库的土建及人防设备)、室外附属(包括市政道路、小区道路、路灯工程、小区内照明工程、给排水综合管网、挡墙、护坡等综合附属项目、三网工程、外接供水、外接供电、天然气)等从项目实施开始至竣工交付的全部工程;与项目有关的委托人委托的其他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委托人相关规范及制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

(2)项目负责人1人,同时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证及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土木建筑工程专业)

注:提供项目负责人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开标前连续6个月(2022年11月-2023年4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3)项目配套人员:拟派其他检测人员不少于4人(不包含项目负责人),其中:①土木建筑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一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证(土木建筑工程专业);②安装工程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一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证(安装工程专业);③除上述相关人员以外,土木建筑专业及安装工程专业两个专业分别最少配备1名技术人员,具有注册二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证(专业与其所负责的专业相符)。

注:提供相关人员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开标前连续6个月(2022年11月-2023年4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业绩要求:供应商需提供近3年(自2020年5月1日-2023年5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1个水厂类建筑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检测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资格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请投标人于2023年7月13日至 2023年7月19日,每日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将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发送到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757005585@),招标代理公司收到报名材料后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报名单位邮箱,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费300元/份,售后不退,开标现场收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日10时00分,地点为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昌市紫阳大道3399号云中城A座34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开标会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

7.有关说明

7.1 如有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网上发布。



合同履行期限: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期为24个月,具体开始时间以委托人书面通知为准(服务期限指人员现场服务期,若整个项目过程中停工,停工期间的时间需扣除,服务时间自行顺延)。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3日 至2023年07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件方式



方式: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请投标人于2023年7月13日至 2023年7月19日,每日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将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发送到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757005585@),招标代理公司收到报名材料后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报名单位邮箱,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费300元/份,售后不退,开标现场收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昌市紫阳大道3399号云中城A座34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西桑海润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郊桑海经济开发区新祺周桑海南大道(第7层)         



联系方式:刘诗雯 电 话:151803084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紫阳大道3399号云中城A座34楼            



联系方式:李恒 电 话:136170869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恒



电 话:  13617086964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请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油田招标投标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