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明月郡项目一期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地址:福建省功在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对湖街道上三路216号科技综合大楼B1510、151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榕功招[2023]023号
项目名称:明月郡项目一期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预算金额:203.2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3.2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个日历天内派人到现场协调并实测现场尺寸,并于其后 7 个日历天内提供深化图纸,中标人应在收到招标人40%合同款后 10 个日历天内将该批订单合格的电梯产品运至项目所在地的工地并交付招标人,供货周期为 45 天;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中国境内供货商(包括电梯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
3.2若投标人非投标电梯制造商,则须提供投标电梯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放入投标文件正本中)。
3.3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具备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载明的品种(或类别)至少应包括曳引驱动乘客电梯:级别为B级或以上;已换新证的制造商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许可项目:电梯制造,许可证载明的品种至少应包括: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级别为B级及以上。许可参数应满足本项目所有招标电梯的额定速度要求(注:其中许可证书中许可参数为“-”代表技术参数不限);投标人须提供投标设备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4投标人为授权经销商的,应持有制造商出具的本项目代理经销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同时其制造商应具备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载明的品种(或类别)至少应包括曳引驱动乘客电梯:级别为B级或以上。已换新证的制造商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许可项目:电梯制造,许可证载明的品种至少应包括: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级别为B级及以上。许可参数应满足本项目所有招标电梯的额定速度要求(注:其中许可证书中许可参数为“-”代表技术参数不限);投标人须提供投标设备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5本项目安装、售后维保单位具备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载明的品种至少应包括曳引驱动乘客电梯:级别为B级或以上。已换新证的制造商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安装、修理),许可证载明的品种至少应包括: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级别为B级及以上。许可参数应满足本项目所有招标电梯的额定速度要求(注:其中许可证书中许可参数为“-”代表技术参数不限);投标人(或者联合体中承担安装维保的一方)须提供投标设备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6其他资格要求:电梯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所投的电梯品牌必须是“杭州西奥、远大、广日、康力、西继迅达、巨人通力”品牌其中之一。说明:1.投标人在福建省内设立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获得投标人的授权后可承担本项目电梯的安装、维保任务,需提供授权书。招标人不接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子公司承担本项目电梯的安装、维保任务
3.7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本招标项目只允许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与安装、售后维保单位(安装和维保必须为同一方)组成的联合体,且应确定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为主办方。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3.8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份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的互为关联关系情形,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3日 至2023年07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地址:福建省功在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对湖街道上三路216号科技综合大楼B1510、1512室)
方式:4.1.招标人自2023年07月13日起至2023年 07月 20日在(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8月04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易交易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北环中路 148 号中建大厦九层开标室)。7.2.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7.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办理报名手续)事宜
(1)本项目支持现场报名和异地报名,异地购买标书者需填写附件信息并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告提供的账户上,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购买标书登记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一并标注后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1024740603@),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招标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2)现场办理购买招标文件事宜的投标人,可至我司办理书面报名登记,需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提醒: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应与购买招标文件(办理报名手续)登记的单位名称完全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我司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购买标书费、保证金、代理费缴纳账户:
| 专用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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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名称:福建省功在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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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仓山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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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351008050013000317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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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建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东路185-1号
联系方式:小刘0591-838005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功在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对湖街道上三路216号科技综合大楼B1510、1512室
联系方式:小汪;176899735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汪
电 话: 176899735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