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某部油烟一体机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申领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WLNJD-W4014
项目名称:某部油烟一体机采购
预算金额:78.389174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8.389174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油烟一体机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3-JWLNJD-W4014
三、项目概况:
| 包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 01
| 油烟一体机
| 长2000mm*宽1300mm*高775mm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 台
| 31
| 签订合同之日起40日内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 排烟管道
| 730*480,厚度1.0mm;
| 10m2
| 59.5
|
| 排烟管道绝热
| 保温板
| m2
| 595
|
| 说明
|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4.本项目最高限价:78.389174万元,超过此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投标。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无。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7月13日至7月20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
(二)申领地点:线上电子邮件报名。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无。
(四)申领方式
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当天报名材料统一审核(审核意见一般在15:00后发送)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zkgsbbzq@
(五)招标文件售价:200.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8月3日09:0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8月3日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沈营大街28-28号首创自在天地B座23层。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8月3日09:30(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沈营大街28-28号首创自在天地B座23层。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40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3日 至2023年07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申领
方式:采取网上发售方式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沈营大街28-28号首创自在天地B座23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
联系方式:郝先生;188098786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苑4号楼华宝大厦
联系方式:杨先生;024-888861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 024-88886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