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财库[2020]46号文(2)财库[2014]68号文(3)财库[2017]141号(4)财库[2019]9号文(5)财库[2019]18号文(6)财库[2019]19号文(7)2019年第16号(8)财办库[2020]123号等。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 投标单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标结果的失信行为, 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近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违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虛作假,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工程进度严重滞后,被兵团相关部门通报的;因失信行为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依法可以限制投标的其他情形。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年07月14日10点30分到 2023年07月20日19点30分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请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2、可领取文件主体身份类型:【供应商】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投标截止时间: 2023年07月24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应位置(逾期未上传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2、磋商时间:2023年07月24日 10点30分
3、磋商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二师分中心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24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二师分中心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头屯河农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 乌鲁木齐头屯河区屯坪南路183号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991-75511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新疆鸿安昌顺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喀什东路中海天悦国际302室
联系方式: 159991751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潘媛媛
电话: 15999175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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