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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国际合作宣传服务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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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北京市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国际合作宣传服务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北京市 |
发布时间: |
2023-0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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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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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告信息.项目名称@谈判公告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国际合作宣传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国际合作宣传服务采购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1 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项目名称: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国际合作宣传服务 1.2采购单位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1.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无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下称“原子能院”)是中核集团重要的核科技合作对外开放和交流平台,是核领域国际知名科研院所,为了更好地展示原子能院的国际形象,提升院科研实力和核技术应用产品的国际化推介力度,打造院国际名片,拟实施本项目,全面提升原子能院国际化宣传能力。 1.6采购方式 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1.7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 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份额100%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范围: 详见《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国际合作宣传服务项目技术规格书》2.2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90个自然日完成验收 2.3 服务地点: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应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及规范,满足《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国际合作宣传服务项目技术规格书》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 有效履行合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具备相应经营范围资质。(2) 财务要求: / (3) 业绩要求: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具有1项同类宣传服务业绩。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4) 信誉要求:(一)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二)不得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三)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四)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 (6)其他要求: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2)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3)其他: 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如出现IP地址一致等异常情况时,采购单位将视情况决定对IP地址出现异常的供应商进行调查或直接采取处理措施。采购单位如进行调查的,供应商有义务配合调查并按要求做出回应,如供应商未按采购单位要求及时回应的,则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已知资料和情况做出相关处理决定。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应答。3.4 其他要求:本项目最高限价为9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4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4.1 报名及发售时间北京时间: 2023年 7月 13 日 16 : 00 — 2023 年 7月 17 日 16 : 00 4.2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采购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应答文件的递交递交应答文件方式: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络递交电子版应答文件(同时须在平台上进行报价)及线下递交纸质版应答文件。线下递交应答文件地点:北京市房山区新镇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集中采购中心三层会议室 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 2023 年 7 月21 日 08 : 30 应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应答文件,采购单位将予以拒收。应答供应商应按时提交应答文件并按要求派代表参加现场谈判。谈判时间:2023年 7月 21日 9时(北京时间)。6 应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采购单位在本项目提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 不公开 开启应答文件,地点为应答文件递交地点。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联系方式采购单位: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新镇 联系人:林老师 电话: 010-69358908 电子邮件: jczxcg2@ 9其他说明9.1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单位的保密规定(见保密承诺函)。9.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公告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10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 采购单位: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2023 年 7 月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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