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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钢板预处理线尾吹系统风机改造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上海市 |
发布时间: |
2023-0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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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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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下属单位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就钢板预处理线尾吹系统风机改造项目进行招标,拟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施工承包方,中标单位和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签订合同。本招标公开对各潜在投标人发布,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将资格预审文件提交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中心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应当于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或上海振华重工招投标管理中心另行通知的时间内至指定地点购买标书。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1项目编号:ZPMC(CX)-ZB2023-06-272;1.2项目内容:钢板预处理线尾吹系统风机改造项目;1.3施工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凤滨路666号;1.4施工要求:资格预审通过后,详情见招标文件;1.5施工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1.6施工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维修、安装、调试完成(具体实施开工日期,以招标方根据实际生产情况通知为准);1.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贸易商投标;1.8该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2. 标段说明:本项目共分 1 个标段。 3.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3.1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300万元及以上且经营范围包括项目内容的;(2)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适用资质证书复印件(业务范围包含:机械设备制造及安装);(5)近3年内有类似相关成功业绩证明(近3年相关业绩3例以上,提供钢板预处理流水线等类似设备生产、安装,改造销售业绩相关合同复印件3份及以上);(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7)近3年有较好的生产安全记录,近1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及其他处罚措施);(8)近3年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近1年无因违法排放污染物、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等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且未整改完成的(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及其他处罚措施);(9)近3年未发生职业病(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及其他处罚措施);(10)当招标项目涉及国家行政许可要求时,具有相应的行政许可资质;(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2)存在行政处罚的单位,根据处罚情况招标小组讨论决定是否通过资格预审。3.2资格预审提交材料清单(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年检完成);(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直接参与投标的除外);(3)企业情况简介;(4)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5)近3年承担的相关业绩证明(近3年相关业绩3例以上,提供钢板预处理流水线等类似设备生产、安装,改造销售业绩相关合同复印件3份及以上);(6)近3年的财务报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7)近3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状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及其他处罚措施);(8)近3年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近1年无因违法排放污染物、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等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且未整改完成的情况(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及其他处罚措施);(9)近3年的企业及受控分包商员工的职业健康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职业病的情况(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及其他处罚措施);(10)当招标项目涉及国家行政许可要求时,具有相应的行政许可资质;(11)企业的专业维修、技术人员情况(参与本项目人员清单及相关证件复印件);(12)潜在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材料;(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4)各投标人按本公告“3.2 资格预审提交材料清单”要求逐项提供资料,装订成册,列明目录。所有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均需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所有证书类文件提供扫描件且必须在有效期内。资格预审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凡按照本投标邀请书第三条所要求并完整提供资格预审材料的申请人经招标工作小组审核后均可通过资格预审。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另外,因中交集团要求,我司之后所有的招标项目均将逐步转移至中交供应链管理系统中进行线上招标,请所有潜在意向投标方,除提交上述预审资料外,自行前往中交供应链管理系统(网址: 提供的产品需符合法律规定。对于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需提供产品认证证书;5.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跟踪体系;6.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并与中交集团无重大法律纠纷记录。 注,如潜在意向投标方如暂不具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体系认证证书,可以由申请单位填写《供应商让步使用审批单》,经申请单位供应商管理职能部门分管领导审批通过后注册。3.3现场考察潜在投标人如有必要招标人将组织赴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投标人的履约能力,技术实力、设备配置、制作工艺、安全规范资质等,潜在投标人应以积极配合。3.4 提交材料时间、地点收取材料截止时间: 2023 年 07 月** 日12:00之前(北京时间)收件人:张工 电话:15202153138(招标中心)联系人:毛工 电话:18001877379(商务)朱工 电话:18016480557(现场、技术、验收)报名邮箱:zhangxiaoliang@ 投诉举报电话: 021-56856666-211152 投诉举报邮箱: cxjw@ 3.5现场考察潜在投标人如有必要招标人将组织赴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投标人的履约能力,技术实力、设备配置、制作工艺、安全规范资质等,潜在投标人应以积极配合。 4.经资格预审审查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知投标人买标书,标书工本费人民币200元(不退还),投标人应在购买前将标书工本费划至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回单扫描后发给到zhangxiaoliang@、maomingwei、wurimin@的邮箱,用途应写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联系方式)。不得由其分支机构(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的除外)或第三方账户转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潜在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不予退还,不通知资格审查结果。@户 名: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长兴支行税 号:913 10000 607206953D帐 号: 03311510040014059 5.经审查,资格预审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方的,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视情况重新发出招标邀请,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6.潜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7.招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二三年七月附件1项目投标报名表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我单位申请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钢板预处理线尾吹系统风机改造项目的投标(招标编号:ZPMC(CX)-ZB2023-06-272),并遵守招标投标程序及有关规定。我方拟派 担任本项目的联系人,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本次投标中的有关事务,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授权联系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具体情况如下,如有失实,由我方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单位(人)名称 企 业 性 质 项目联系人 及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手机 传 真 E-mail 通 信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报名单位(公章): 备注:以上《投标报名表》信息必须完整准确填写,若由于投标方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准 确造成的一切后果,招标方一概不负责。 附件2供应商让步使用审批单 申请单位名称 供应商名称 供应产品 合作项目名称 供应商联系人 联系方式 让步使用原因描述 拟停止使用 该供应商时间 审批意见 分管领导签字或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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