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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攀钢集团生活服务有限公司防暑降温食品类第二批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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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四川省攀钢集团生活服务有限公司防暑降温食品类第二批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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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 |
发布时间: |
2023-0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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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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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钢集团生活服务有限公司防暑降温食品类第二批次招标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本采购项目攀钢集团生活服务有限公司防暑降温食品类第二批次招标(PGSHGSHGXHD23071259391)采购人为攀钢集团生活服务有限公司机关产业发展部,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项目名称:攀钢集团生活服务有限公司防暑降温食品类第二批次招标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谈判采购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3.2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1)流通型营业执照(2)流通型营业执照(3)生产型营业执照3.3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生产型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流通型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3.4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3.5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其他要求:对投标人资质要求:1.注册期限1年及以上。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3.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4.必须提供以下资料:(1)有效期内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鲜章)、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投标委托书;(2)流通型供应商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只要在地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可以不需要取得食品许可证;营业执照中含有预包装食品或者在相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均可),生产型供应商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代理品牌的,需要提供其代理的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提供商品符合国家质量管理相关行业标准,提供商品质检报告:代理品牌的,需要上传厂家授权委托书,上传第三方出具的质检报告;生产型供应商需要上传第三方出具的质检报告。注:以上所需所有资质证照必须在有效期内,有一项不在有效期内的,视为无效投标。3.6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4. 采购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13日10时00分至2023年07月18日13时45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 响应文件的递交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18日13时45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 、上发布。7. 联系方式采购人:攀钢集团生活服务有限公司机关产业发展部招标公司: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地址:攀枝花地址:攀枝花联系人:庄妍联系人:李永驰电话:13982329985电话:0812-3381892 备注:送样要求:投标前需提供符合规格、等级等相关要求的样品一份到招标公司,截止到开标时间未送样的投标无效;未满足委托方要求的规格型号、等级的投标无效;手工贴牌的投标无效。未成交者退还。本项目投标人接到中标短信后,应尽快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查看中标服务费并缴纳,否者无法获取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签订。投标函中报价需与系统中一致,如投标函中报价需与系统中不一致且未说明哪一个是最终价格时,投标文件予以否决。 2023年07月12日 公章Epo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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