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设备集中采购招标代理机构遴选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亳州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设备集中采购招标代理机构遴选资金已经落实,亳州市药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亳州市医疗保障局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规模:亳州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设备集中采购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需求。
(2)招标范围:招标代理机构需对医用设备集中采购招标依法依规提供招标代理服务,具体服务范围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招标人委托,进行招标人认可的招标安排;在招标程序和规定允许的情况下,加快招标进度;努力为招标人做好全方位、高效的服务工作;
2)根据招标人移交的技术资料,组织技术专家进行技术参数论证(原则上不少于两轮);协助组织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编写讨论,形成招标文件,负责对外解释招标文件;
3)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开标,并在指定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
4)发布招标文件,澄清投标人提出的有关招标的问题;
5)组织开标工作,将开标记录存档;
6)组织评标工作,协助招标人审定评标结果;
7)在需要时,负责在评标过程中邀请投标商前来澄清;
8)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按程序将评标结果上网公示;
9)负责处理项目在招标过程中收到的质疑、投诉等;
10)公示期结束后,负责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
11)负责所有招标过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并按要求移交招标人和相关单位。
(3)服务期:3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2020年1月1日以来代理过以下任意单位并采购3个及以上医用设备国际招标项目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1)安徽省内市级及以上政府单位(2)安徽省内市级及以上医保主管部门及其下属二级事业法人单位(3)安徽省内三甲公立医院;
4、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招标师或中级职称资格,同时具有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代理过以下任意单位并采购医用设备国际招标项目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1)安徽省内市级及以上政府单位(2)安徽省内市级及以上医保主管部门及其下属二级事业法人单位(3)安徽省内三甲公立医院。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的在职职工,在投标单位工作满4年,提供由政府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由投标单位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明细;
5、须成立专门服务于亳州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设备集中采购招标项目的项目小组,成员人数至少5人,所有成员必须具有专业机电设备招标代理机构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6、省外招标代理机构须在安徽设立分公司。安徽分公司及其在职职工须满足上述第3-5项条件;
7、从事该项目的投标人及项目小组成员在从事招标代理服务工作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8、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20日17:30 时止。
(2)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2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陆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份(含平台交易服务费),售后不退。投标人须自行下载文件。
(4)下载者须前往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5)平台咨询电话:4009280095-5,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
(6)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招标文件、补充公告和澄清文件等资料,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投标人是否从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文件由招标人在开标会议时通过平台系统展示判断。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3日15时00分。
(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3)开标地点:亳州城建集团招投标中心(安徽省亳州市高新区文采路800号城建双创产业园城建大楼15楼)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亳州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等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亳州市医疗保障局
地 址:亳州市谯城区薛阁街道希夷大道350号市劳动保障大厦8楼
联系人:秦科长
电 话:0558-5025799
招标代理机构:亳州市药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亳州市希夷大道455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403室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8-5123660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