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全自动酶联免疫分析仪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西城区南滨河路27号贵都国际中心A座16层1607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JS-BJ-2023-009
项目名称:全自动酶联免疫分析仪采购
预算金额:6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 全自动酶联免疫分析仪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台
| 1
| 甲方指定
| 甲方指定
| /
|
合同履行期限:甲方指定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投标人须是生产商,且投标货物必须是其主营或主营范围产品(以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和质量认证体系证明材料为准,若非生产商,则应具备本项目生产或者销售范围)。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4日 至2023年07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南滨河路27号贵都国际中心A座16层1607室
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现金购买,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南滨河路27号贵都国际中心A座15层15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
联系方式:张医生 178651916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南滨河路27号贵都国际中心A座16层1607室
联系方式:程工、李工 010-63402571-6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工、李工
电 话: 010-63402571-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