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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保险股权和关联交易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华保险股权和关联交易管理系统建设项目(项目编号:09-02-04A-2023-D-E13990)由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相关招标工作,现委托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华保险股权和关联交易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1家中标供应商新建股权和关联交易管理系统,并提供一2023年免费驻场维保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3项目性质:服务。
2.4 标包划分:不划分标包
2.5实施地点:北京。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填写《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3年度和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开标09日前6个07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07月任意一个07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3.5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2023年内(2023年07月09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09日至投标截止之09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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