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文化艺术服务 | 广安市烈士纪念馆展陈布展服务 | 本次展陈项目外观为两层圆弧形轻仿古建筑,室内面积约1240平方米。展陈空间覆盖一二两层楼,由一部室内楼梯和一部室外楼梯组成上下通道。 | 以空白场地为基础,投标人在已有的展陈大纲和概念性设计方案成果基础上负责对烈士纪念馆进行深化设计,包含:整体策划、空间与平面设计、规划布局、基础装饰施工、模型艺术品定制、互动装置、平面展示内容及实施、多媒体软硬件定制安装、后期设备维护保养等。设计深度及内容质量应满足布局合理,脉络清晰,重点突出,整体创意和展览风格独特,达到采购人的要求。 | 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设计并通过采购人审核,通过审核后,中标人在60日内完成制作、安装并通过验收。 | 1、最终设计应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且通过采购人审核,若未通过采购人审核,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需求进行修改,直至采购人满意为止。深化设计方案和图纸得到采购人的确认及会审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步的制作实施。 2、严格按照经采购人确认后的设计方案进行制作不得擅自更改,安装、制作如不能达到采购人的验收标准,在采购人允许的一定时间内进行修改、完善,并使其达到采购人的验收标准,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若在采购人允许的一定时间内修改仍未达到采购人要求的效果,采购人可拒绝支付项目进度款项。 4、展厅布展每一道工序需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布展。 5、安装、实施等质量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材料质量必须满足设计及相关质量标准要求。本项目的主要布展材料,中标人应在实施前向采购人送样并经采购人签证确认,未经采购人签字认可,采购人可拒绝支付项目相关款项。 6、制作安装完成后,中标人需按照采购人要求标准对烈士纪念馆进行全方位的清洁服务,达到干净、整洁。 | 8,290,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