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油田招标投标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
投
标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拟
在
建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供
应
商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新
闻
室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自营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自营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全国
发布时间:
2023-07-14
详细内容:
项目概况 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自营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万达中心606号/QQ邮箱:3237338696@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KZB(2023)015号



项目名称: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自营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为使学校自营食堂能更好地服务师生,特向社会诚招具备资质、管理经验丰富的餐饮服务公司(企业)或经营单位,为学校自营食堂提供餐饮加工、售卖等服务。

学校基本情况:学校是一所全日制专科院校,学制三年,学校位于隆昌市古湖街道6段368号,占地500亩,目前学校在校生秋季8500人左右,另有教师370余人,学生以女生为主,春季学期毕业班学生外出顶岗实行。随着学校的发展,学校的办学规模将会逐步扩大,届时学校可能会增加其他服务项目。

自营食堂位于学校生活服务中心一楼(学生第一食堂)和扩建校区“食为天”餐厅(教工窗口)。

学校能为中标企业提供员工宿舍4间,每间能住10人(上下铺)。学校按5000元/间.年收取房租费,水电费、管理及安全责任由中标企业承担。

1、服务名称:2023年自营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2、服务地点: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3、服务内容:(1)做好自营食堂日常师生食品加工、售卖、餐具清洗及厨房、餐厅卫生打扫及消毒工作。确保学生食堂35个售卖窗口正常运营,确保教工窗口菜品数量及服务质量等不低于当前水平。

(2)做好学校安排的接待餐。

(3)做好自营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负责员工的食品安全等相关知识的培训。

(4)按学校要求做好食堂相关计划及成本管控,协助学校做好货物验收,配合做好库房管理。

(5)学校安排的其他与食品安全相关的工作。

(6)学校安排的自营食堂其他相关的工作。

(7)供餐时间:师生在校期间(含学校举办校外学员培训等其他活动期间),自营食堂都应提供用餐服务。

(8)学校实行刷卡和移动支付消费,严禁现金交易或其他账户收取营业款。

★二、服务要求

(1) 中标方负责本项目食堂运转所需的餐饮加工等服务工作(不含采购、会计、出纳、库管等工作),按招标方要求做好相关计划及成本管控、协助验货、协助库管、加工、留样、售卖、清洁卫生等服务工作,并提供优质服务。

(2)中标方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四川省高等学校学生食堂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有关规定,坚决杜绝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凡因中标方行为造成的后果,中标方应承担所有法律和经济责任。

(3)中标方须具有一支过硬的技术团队。至少配备营养师1名,配备现场经理2名(学生窗口和教工窗口各1名),厨师长2名(一名须具有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一名须具有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技师及以上厨师等级证书或具备相当的技能),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1名。中标方在学校的工作人员须无犯罪前科和不良嗜好。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安排勤工助学岗位,解决贫困学生的生活问题,吃饭由食堂解决,资助金由中标方支付。

(4)中标企业须缴纳食品安全履约保证金20万元(无特殊情况,合同到期后,2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5)禁止中标方转包、分包、内部承包经营或者变相转包、分包、内部承包经营,否则,学校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

★三、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三年(2023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实际退出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2、结算方式:(1)投标人应测算好相应的人工成本,投标人承担加工、售卖、清洗卫生等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含工资、保险费用、高温补贴、健康体检、劳保用品、加班费等所有人工使用费用),投标人该项目工作人员薪酬不得低于学校当地人员的最低工资标准(内江市当前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970元/月)。

(2)本次餐饮服务费用的有效投标报价范围为营业收入(教工窗口以教职工刷卡金额为结算依据)的28%—30%(注: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含餐饮管理服务。(2)经营期间严格遵守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3年内无食品安全事故及违法、违约记录。(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7日 至2023年07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4: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万达中心606号/QQ邮箱:3237338696@



方式:(1)现场报名:在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万达中心606号获取。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报名时须提供现场书面递交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2)线上报名:①下载本项目公告附件中的报名登记表,并按相关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供应商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竞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②将已完整填写的报名登记表及下述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原件请于开标当日交至我公司工作人员)并扫描后同报名费用支付凭证截图打包发送至QQ邮箱:3237338696@【邮件发送后请致电联系电话:0832-6154747(仅提供供应商报名咨询及报名费收取服务)】。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3年8月7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售价:¥48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万达中心606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预算金额:经采购人初步核算三年的营业收入约为1500万元(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最高限价:(1)投标人应测算好相应的人工成本,投标人承担加工、售卖、清洗卫生等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含工资、保险费用、高温补贴、健康体检、劳保用品、加班费等所有人工使用费用),投标人该项目工作人员薪酬不得低于学校当地人员的最低工资标准(内江市当前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970元/月)。

(2)为了保证中标方能提供优质服务,从业人员的个人素质及各方面的能力,本次餐饮服务费用的有效投标报价范围为营业收入(教工窗口以教职工刷卡金额为结算依据)的28%—30%,超出本范围的报价视为无效投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古湖街道人民中路六段368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832-59087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吉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万达中心606号            



联系方式:郑女士,0832-61547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女士



电 话:  0832-6154747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请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油田招标投标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