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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北京市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维保服务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北京市 |
发布时间: |
2023-0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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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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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告信息.项目名称@谈判公告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维保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维保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1 采购项目简介1.1 采购项目名称: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维保服务1.2 采购单位: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100%国拨资金 1.4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1.5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一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C)2.1 采购范围:出入口控制系统维保;入侵报警系统维保;视频监控系统维保;其他相关维保工作。(具体维保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2.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年内有效。 2.3 服务地点: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内。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3 供应商资格要求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 参与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应具备与本次采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维保服务相应的服务能力,且具备不低于乙级或二级的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资质。上传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扫描版),上传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资质证书。(2)财务要求: /。 (3)业绩要求: /。 (4)信誉要求: 供应商应提供相关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如:具有相应资质的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等级证书、信用中国查询截图、全国企业公示系统查询截图。(5)其他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如出现IP地址一致等异常情况时,采购单位将视情况决定对IP地址出现异常的供应商进行调查或直接采取处理措施。采购单位如进行调查的,供应商有义务配合调查并按要求做出回应,如供应商未按采购单位要求及时回应的,则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已知资料和情况做出相关处理决定。(6)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15101049197(接受邮寄,请务必递交)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4日17:00应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应答文件,采购单位将予以拒收。6 应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采购单位在本项目提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 不公开 (公开或不公开)开启应答文件,地点为应答文件递交地点。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电话: 010-69358102 9 其他说明9.1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单位的保密规定(见保密承诺函)。9.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公告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10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10.1报价中应包含乙方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交付给甲方指定收货人之前的所有费用(DDP价格,包括但不限于成本及利润、增值税及其他税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仓储费、耗损费等)。参与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需将加盖公章的分项报价明细单扫描版上传,其中报价有效期不得少于90日,否则视为无效。10.2应答文件、报价文件可按照响应文件模板提供相应材料,且具体响应方案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10.3未在线报名、未在线报价、逾期上传/送达的、未上传或未加密后上传的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的应答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10.4通过审核报名未下载采购文件,直接上传应答文件报价的,我方将取消该供应商本次参与资格,并直接列入黑名单。10.5如经评审后确定的供应商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或《中国原子能研究院供方名录》中,需进行“合格供方评价”后方可签订合同。如供应商资质不满足合格供方评价要求,将自动取消此项目供应商资格。 采购单位: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2023年0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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