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征求意见范围: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2、影响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二. 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虞国资委〔2021〕42 号》第十八条(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严重失信行为和行贿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由采购人负责审查。三. 征求意见回复: 1、意见递交时间:2023年7月19日16时30分前(节假日除外)递交。 2、意见递交方式: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外地可将扫描件发送邮箱至529045727@,扫描件必须签字(盖章)。 3、意见接收机构: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绍兴市上虞区特色小镇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4、联系人:阮雨晴/王女士 5、联系电话:18758328374/0575-81282155绍兴市上虞区特色小镇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3年7月14日附件信息:征求意见.doc65.5 KB上虞未来城生命健康谷产业研究和落地实施方案服务项目国企采购招标文件公示稿.doc391.5 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