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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城大楼食堂委托经营管理招标通知(第三次招标非政府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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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婺城大楼食堂委托经营管理招标通知(第三次招标非政府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浙江省 |
发布时间: |
2023-0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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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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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金华银行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浙江宏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所需的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婺城大楼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标项目编号:ZJHY2023040601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二、招标项目概况:序号项目内容项目概况服务期最高采购限价1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婺城大楼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向金华银行婺城大楼职工提供全年日常餐饮服务(有法定休息日)合同签订之日起1+2年,首年为合作考察期,考察合格的后2年顺延服务期限86万元(含税)(每年)技术要求:详见招标项目需求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投标人近二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提供证明材料时间为准)须具有2021年1月1日后签订食堂委托经营管理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四、报名的时间、地点及所提供资料:凡有意愿投标且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7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至11:30,下午2:00至16:30(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携带单位介绍信及报名材料,至金华市李渔路1103号宝莲大厦A座11楼浙江宏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 报名,逾期恕不接受。标书售价:4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报名时,投标人需提供以下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目前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原件及复印件;2、企业简介及食堂委托经营管理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3、出具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件印;4、报名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所提供的证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必须保证在合同履行时间内有效。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7日下午14:00 ,地点:金华银行财富大厦5楼5-2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金华银行官网、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七、联系方式:招标人联系人:周先生 招标代理联系人:杨先生电话:13566902382 手机:15105797654监督电话:0579-82178990 八、投标人费用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一切费用自理。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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