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安县井头圩镇枫木塘村资源产业路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东安县公路管理站的委托,湖南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东安县井头圩镇枫木塘村资源产业路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东安县井头圩镇枫木塘村资源产业路工程
2、采购计划编号:东财购计2023【070】号
3、采购代理编号:HNXJ-CG2023035
4、采购项目预算:95.0267万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建筑业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7、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不高于2%,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10%;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3%。
二、采购项目预算:
| 序号
| 包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项目预算
(人民币)
| 项目最高限价
(人民币)
| | 1
| 东安县井头圩镇枫木塘村资源产业路工程
| 1
| 项
| 95.0267万元
| 95.026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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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3)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容需涵盖本次项目招标内容,需是依法从事本项目的经营活动)。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要求提供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期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①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②拟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的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交通安全设施、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等专业职称)中级职称及以上工程师且持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部其他成员(至少包括施工员一名、安全员一名、质量员一名)施工员持有施工员岗位证书,安全员持有安全员岗位证书和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公路 C 类),质量员持有质量员岗位证书。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6、联合体。本次采购不接受 联合体形式。
备注:投标人应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用于响应基本条件,如未提供视同于未满足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领取 时间:2023年7月17日至2023年7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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