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溧水区税务局2023-2026年食堂托管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ZC-2023451048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溧水区税务局2023-2026年食堂托管服务
预算金额:19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为积极适应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秦淮大道409号办公楼日益增长的广大干部职工对后勤服务工作的需求,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溧水区税务局以科学化及专业化管理的工作思路为指导,通过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进行本次食堂托管外包服务项目采购,以促进后勤服务质量和食堂管理水平的提升。
2.用餐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溧水区税务局、南京市溧水区财政局、南京市溧水区国有资产和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南京溧水国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3.服务地点: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秦淮大道409号、宝塔路8-6号,同时已配备专门的操作间,水、电、煤气等,厨房设施配套齐全。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8月16日至2026年8月15日。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续签两次。中标供应商若在履行合同期间出现重大违约行为或被职工有效投诉累计超过(含)三次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拒签下一年度合同,并根据工作实际采购人另行招标采购。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七条规定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2)供应商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人身伤亡事故和经济纠纷等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事件的无事故声明(投标文件中出具加盖公章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4日 至2023年07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1.请供应商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对照本公告附件,核实本企业划型标准,如符合餐饮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均可获取采购文件并参与本项目投标。2.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要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即不属于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请各供应商予以关注。3.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3年07月14日起至2023年07月21日为止,每天8:30-11:30,13: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4.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华厦专区(以下简称平台),网址为:
售价:¥655.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中央路399号天正国际广场6幢12层1206室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设定的最高限价:195万元/年,三年合计585万元。
2.附件:
餐饮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要求,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其中餐饮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为: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溧水区税务局
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秦淮大道409号
联系方式:龚萍 025-572076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央路399号天正国际广场6幢12层1206室
联系方式:林工 025-58750867-8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工
电 话: 025-58750867-802